1月12日,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上,首次出现了信托公司的名字。
当天公布的表格显示,中诚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和中海信托这三家公司,分别获得了2亿美元的QDII投资额度。审批时间分别为2009年12月8日、2009年12月8日和2009年12月30日。这是国内的信托公司自2007年取得QDII资格后,首次获批 QDII额度。
《第一财经日报》分别致电中海信托和中诚信托了解此事。“从2001年开始,我们就开始筹备这件事,此次终于获批,在我们公司战略上是一次突破。”中诚信托董事长王忠民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的QDII 额度将主要用于信托私募基金。
“这件事的意义很大。”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信托公司来说,它开展的各项理财业务都有了一个新的渠道、市场和空间,可以拓展到境外。而信托公司的合格投资者一般是100万元以上的高端客户,对他们来说,量身定做投资计划的需求更大,QDII额度的获批解决了境外市场的这一需求。但这三家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能还需要一个摸索的阶段。”
资料显示,2007年4月,银监会和外汇局共同发布《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信托公司经过审批可以获得QDII资格。
邢成介绍,上述文件出台不久市场环境就开始恶化,而近期市场环境有所改善。去年10月末,暂停17个月之久的QDII额度审批重启。此后,基金和银行系的QDII情况也都运行良好,此时批准信托公司的QDII业务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