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32号文)中的相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公司注册登记业务相关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业务规则涉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主要修订内容为:
“原基金转换费用由赎回费补差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现变更为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即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修订后的业务规则将自2010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