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月15日实施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北京一些基金公司渠道人士表示,虽然监管层此举将规范基金销售方面的一些“模糊地带”,但在目前银行渠道优势明显的情况下,基金公司销售费用恐怕不会下降,而且对于中小基金公司来说这方面的压力会更大。
某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在《规定》颁布前,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或持续营销时通常都会对银行等渠道支付一次性激励,《规定》实施后一次性激励被禁止,基金公司只能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支付渠道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但问题是银行在基金销售处于独大的地位,占据了超过八成的市场份额,相对而言基金公司基本处于求着银行卖基金的地位。一次性激励取消后,银行该收的钱还会收,而且以前发基金或者搞持续营销时才会给的激励被固定化,银行很可能会进一步提价。按照以往的情况,客户维护费有可能占到管理费的40%左右,这对基金公司来说将是沉重的压力。”
另一位人士表示,中小基金公司由于实力较弱,对银行的依赖性更强,议价能力相对更弱,因此压力会更大。“实际上,在基金销售渠道没有实质性扩宽的情况下,《规定》虽然旨在消除无序化竞争,但结果可能却会是基金公司负担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