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17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0年4月8日起至2010年5月14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人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视募集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9、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10、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1、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网上直销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本公告仅对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及其它各代销机构的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将有至少60%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着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属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8、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基金简称:大摩卓越成长股票)
(二)基金类别:股票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七)发售对象: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办理认购的销售机构
1、直销方式
(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17楼
联系人:翟妍莉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朱勇
电话:(010)66155568
传真:(010)66158135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桃源路85号永银大厦1202室
联系人:柴阳
电话:(021)63343988
传真:(021)63343988
(2)网上直销系统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支持本公司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建设银行储蓄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兴业银行银联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或银联指定的其他银联卡。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王圣明
联系电话:(010)665949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丰靖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联系电话:010-68098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http://www.pingan.com/bank
(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A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A01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0755-82083788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 84683893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886561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http://www.sywg.com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http://www.xyzq.com.cn
(1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中心21F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1-687519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网址:http://www.95579.com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19)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0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0755-82943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3、400-8888-555
网址:http://www.lhzq.com
(2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璐
联系电话:0755-226261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2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http://www.ghzq.com.cn
(2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人代表: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http://www.csco.com.cn
(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2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84116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 http://www.gfhfzq.com.cn
(2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 涛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3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3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0年4月8日到2010年5月14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情况和市场情况可提前结束发售。
3、募集期满,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若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与过户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投资人认购时所交纳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上述计算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利息为19.7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9.76)/1.00=98,833.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33.99份基金份额。
(四)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五)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六)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两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通过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2)投资人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3)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人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人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人请勿混用。
7)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A.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B.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及监护人(如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证明文件(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指定银行账户的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⑥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提出认购申请
A.个人投资人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出示本人或监护人(如有)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④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B.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交款方式
A.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人,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①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2515800
②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820106285828027001
③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④直销专户4: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⑤直销专户5: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B.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人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②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③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交易业务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C.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①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网上直销系统
(1)注意事项
A. 个人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B. 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
建设银行储蓄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兴业银行银联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和光大银行卡。
C.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发售日每天17:00以后客户提交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摩根士丹利华鑫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直销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888-668。
(二)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投资人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人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中国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四)其他代销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2)代销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人在开立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销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基金交易卡;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人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人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人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原则程序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代销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人需本人到代销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及其他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一)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A.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B. 投资人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C.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D.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E.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人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人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F.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人请勿混用。
G.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A.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B. 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的《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⑦预留印鉴卡;
⑧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⑩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A. 机构投资人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出示经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如需要)原件,提供复印件;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B.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认购资金的划拨
A.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人,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第(一)条中列示的直销专户。
B.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机构投资人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②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交易业务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①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二)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如已开立证券卡,投资人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人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其他代销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人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基金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代销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2)机构投资人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原则程序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代销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机构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人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进行权益登记。
投资人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若因未达到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17楼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
电话:0755-88318702
联系人:赵婧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5003
联系人:尹东
(三)直销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17楼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四)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的第(八)条中的 “代销机构”部分。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17楼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
电话:0755-88318720
联系人:邢思宁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20 号联合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20 号联合大厦 15 层
负责人:张绪生
联系人:黄亮
电话:010-65882200 0755-23982200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系人: 陈宇
联系电话:(021) 23233834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