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方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东方证券自2010年4月8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1)、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3)以及正在公开募集发售的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4)。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二、届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证券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上述基金的代理销售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一)东方证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6135-888、020-8393618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相关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