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我公司自2010年4月20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下列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中信证券(证券代码:600030)、华夏银行(证券代码:600015)进行估值。经托管行复核,相关基金本次估值调整影响金额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47%、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0.13%、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3%、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6%。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