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旗下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0年4月23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万元,申购费1000元。
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期为2010年3月26日至4月23日,本公司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等具体信息将在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