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
理协议》、《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8,552,639.79元。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灵动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股票优选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稳定增益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股票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灵动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灵动精选3号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销售服务代理费用人民币3,879,291.80元。公司近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