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006,以下简称“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以本基金2009年度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将本次收益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9元。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已于2010年4月26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10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收益分配预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免长途话费)。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客户服务电话及网站。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