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估值精度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具体如下:
一、《工银瑞信沪
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第六章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原表述为“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十五章 基金资产的估值
(四)估值程序
原表述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表述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修改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
第八章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原表述为“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原表述为“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
修改为“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上述修改,不涉及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10年 4月30日起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