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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牛奖所涉问题的说明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钟正
2010年06月09日09:06

  金牛奖 打造阳光下的评选

  ——对《基金通乾入围金牛奖拷问基金评价公信力》一文所涉问题的说明

  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自设立以来,始终把评选对象的合规与契约执行情况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

  今年,中国证券报与金牛奖的四家协办机构一道,同时取得了首批基

金评价业务资格,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肯定,也意味着中国证券报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职责,对评选规则、流程与结果进行充分的披露。

  这表明,中国证券报有足够的信心接受来自基金行业、兄弟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与指正,采纳来自各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在数据检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评选规则,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打造成阳光下的评选。同时,对于有失客观、公正的报道,我们也必须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6月5日,有媒体刊载《涉及“老鼠仓”:基金通乾入围金牛奖拷问基金评价公信力》(以下简称《基金通乾》)一文,认定基金通乾存在合规性问题,应被排除在金牛奖之外。

  其理由主要是两点:一是“分红计算错误”;二是“该基金涉及了张野的‘老鼠仓’交易”。我们认为,对这两个问题,该文的理解有失于片面,特别是对于基金通乾是否涉及“老鼠仓”问题的判断有失武断。

  金牛奖对于基金合规性有严格要求

  中国基金业金牛奖对评选对象的合规性一向有严格要求。

  比如,在十大金牛基金管理公司的评选中,对其本身及所属人员涉及的违规行为均从严掌握。在历年评选过程中,曾顶住压力,多次将部分知名公司剔除在外。这也是中国基金业金牛奖广为业内看重的原因之一。

  而基金通乾这样的单只基金的评选适用于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规则中有关“基金单项奖的评选及指标体系”的规定(详见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及中证网刊载的《中国证券报社基金评价业务信息披露》文件第9到14页)。

  在单只基金的流程中,评选工作组首先对基金是否具备参评资格进行认定,然后再对具备参评资格的基金进行定量评价,筛选出获奖基金。参评基金资格认定环节,首要的一条是对“基金合规及契约执行情况”进行考察。其中,基金的合规性考察,是“依据公开信息,参照相关法规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基金合规情况进行评议,对于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基金取消其参评资格”;基金契约执行情况考察,是“根据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投资行为、基金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表现,对基金契约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严重偏离契约的基金取消其参评资格”。

  在评奖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评奖规则,组织各协办方评委对全部基金进行了参评资格核查。具体到基金通乾,经评选工作组审核,该基金在合规及契约执行方面完全具备参评资格。

  关于“分红计算错误”问题的认定

  关于“分红计算错误”问题,基金通乾2009年3月28日披露的2008年年报中有关收益分配的表述存在争议。

  但正如《基金通乾》一文所述,“此后的3月31日,融通基金发布补充公告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基金通乾2008年度已实现收益进行分配,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元,共派发现金红利2亿元。”

  这表明,基金通乾已及时应对,履行了基金收益分配义务,并未对持有人造成实际损害。

  虽然这其中存在争议,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信息披露中的问题等同于违规行为本身。判定是否违规或违约,关键在于该基金是否存在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并在评奖考察期限内形成违规或违约的事实。因此,若仅凭信息披露中的疑问,取消其参评资格,显然轻率。

  关于基金通乾所谓“老鼠仓”问题的认定

  对于一只基金产品是否涉嫌“老鼠仓”的判断应慎之又慎。

  按照监管部门对张野“老鼠仓”事件最终的调查结果,虽然张野操作的部分个股与融通旗下基金持仓重合,但包括基金通乾在内的融通旗下基金与张野“老鼠仓”之间并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基金通乾也未因张野事件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从《基金通乾》一文看,其对基金通乾涉及“老鼠仓”的论述,显然不够有说服力。

  事实上,张野系融通基金旗下的深证100指数基金和巨潮100指数基金的原基金经理,而非基金通乾的基金经理。

  基金通乾与张野“老鼠仓”问题发生联系,主要是两点:

  一是基金通乾与张野所管理的基金同为融通基金管理公司旗下产品。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出于这一理由,取消基金通乾参评金牛基金的资格。张野的“老鼠仓”问题系其个人问题,融通基金管理公司有失察之责,其“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参评资格依照评选规则被取消。但对于基金通乾及融通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其它基金不应该采取“连坐”方式处理,否则对于其他合规守法的基金经理有失公允,也是对相关持有人的不公。

  二是张野“老鼠仓”案中买卖的部分个股与基金通乾有重合之处。

  《基金通乾》文中写到,“据证监会的信息,2009年1月20日,基金通乾买入江淮动力,1月21日和2月2日继续买入;1月21日、22日,‘周蔷’账户买入该股;2月11日,‘周蔷’账户卖出该股。上述期间,‘周蔷’账户交易该股,买入、卖出股票数为115万股。”

  据此,该文认为基金通乾涉及张野的 “老鼠仓”交易,并质疑“这样一只基金却获得了2009年封闭式基金金牛奖。”

  有关江淮动力买卖情况的文字出自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野)[2009]21号》。事实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张野的行为进行了清楚的认定:“2007年至2009年2月,张野利用任职融通公司基金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参加融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基金晨会、投研例会、研究月度会、外部券商推介会及与融通公司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流的过程中,获取了融通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及推荐相关个股的非公开信息,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为朱小民操作朱小民实际控制的红塔证券北京板井路营业部‘周蔷’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张野管理的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等融通公司基金买入并卖出或先于融通公司有关基金卖出相关个股”。

  显然,有关股票的买卖情况,并不表明基金通乾等参与了张野的“老鼠仓”,以打压或拉抬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而是这部分基金根据基金公司股票池选择投资品种的正常投资行为。之所以“周蔷”账户买卖的股票与基金通乾等重合,是因为张野利用自己获取的“融通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及推荐相关个股的非公开信息”非法牟利。可见,据此认定基金通乾存在违规行为是不恰当的。

  然而,在事实不足以形成充分支撑时,《基金通乾》一文这样给出了自己的结论:“虽然张野并不是基金通乾的基金经理,但张野的行为却可能损害了基金通乾持有人的利益,‘但从合规角度来看,该基金就应该排除出名单中。’上述基金评价人士表示。”

  我们认为,这种“可能”的推断本身就不严谨,以“可能”断定“该基金就应该排除出名单”更有失公允。

  由此可见,基金通乾在金牛奖评选中通过合规与契约执行情况考察是不存在问题的,而在同类型基金中该基金的风险调整收益等指标均相当出色,最终获评“2009年度封闭式金牛基金”。今年以来,该基金业绩表现仍处于同类型基金前列。截至6月4日,今年以来在大盘下跌22.08%的情况下,基金通乾净值增长率为5.17%,跑赢大盘27.25个百分点,在股票方向封闭式基金中名列第一。

(责任编辑:王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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