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7月5日起将旗下开放式基金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所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内容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决定将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和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全部调整至10份。本公司将根据此调整对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本决定自2010年7月5日起生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