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海通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负责计算并公开发布,任何机构或个人引用、转载以及向第三方传播本报告内容须事先征得本中心同意。本报告是本中心基于公开数据做出的评价,评价结果并不是对基金未来表现的预测,也不应视作投资基金的建议。本中心所属
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参股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本中心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被评价对象,并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制定了相关的措施。本声明及其他未尽事宜的详细解释,敬请浏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计算截止日:2010-6-30)
注:1、 对于中间有过业绩比较标准变更的基金我们采用最新的业绩比较标 准作为计算对象
2、 封闭式基金中创新封基以及母基金和增强指数基金不参与排名
3、 对于没有业绩比较标准或者业绩比较标准的数据无法获取的基金不
参与计算
4、 由于封闭式基金一周只有一个净值数据,所以我们各区间起始日均
为周一
5、 设立满足六个月的基金才参与计算,QDII和货币基金不给予计算,同
类基金中参与计算的基金数量不足10个不予排名
6、 最近一个月的超额收益不予排名
7、 我们超额收益计算是指区间基金净值增长率减除该基金业绩比较标
准的同区间的收益率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