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5月5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和《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
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基金代码:470009,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0年8月5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办理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基金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三、业务办理的时间
自2010年8月5日起,上述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10年8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申购、赎回相关规则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二)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申购、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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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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