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代码为260101)中有关分红条款之规定,决定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截
止2010年8月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968元,可供分配收益为1,155,162,539.15元。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元。
本基金已于2010年8月12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10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0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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