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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0年08月25日00:15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8月25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1211
交易代码 前端:161211 后端:1612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04月0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46,094,898.81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市场因素影响或法律法规限制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包爱丽 蒋松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694,257.08
本期利润 -341,114,546.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0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49,631,462.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9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4.56% 1.91% -4.26% 1.87% -0.30%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20.50% 1.96% -22.71% 2.08% 2.21% -0.12%
注:1、本基金是以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为标的指数的被动式指数型基金,对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的配置基准为95%,故以此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准确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 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93.41%,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7.8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145人,其中89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10年6月底,公司管理12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马少章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04月09日 - 12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金信证券、东吴基金及红塔证券。2008年4月加入国投瑞银。现兼任国投瑞银稳健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LOF)》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管理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不存在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以来,我国政府基于长期经济转型需要所进行的楼市调控、流通性收紧、关停落后产能和控制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宏观经济的中短期冲击逐步显现。经济先行指标PMI指数环比已经明显下滑,工业增加值、工业企业利润和发电量等经济同步指标在5月份也开始回落。我国09年经济复苏的两大引擎--房地产和汽车两大消费市场也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绝大部分一线城市房地产销售明显缩量,汽车销售渠道库存压力逐步显现,4月份以来进口增速的逐月下滑也预示着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和各国经济刺激政策的推出对我国出口的影响也在逐步显现,我国6月份的出口增速43.9%,相对5月份的高位回落了4.6个百分点,结束了今年3月份以来的显著加速过程。我国经济转型的压力在上半年的A股市场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沪深300指数今年以来下跌幅度超过28%,且所有行业指数呈轮动下跌态势。
本基金4月9日成立,4月13-30日建仓。考虑到基金成立时,市场对金融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已有较多预期,金融地产股已领先大盘经历了持续的调整,而且4月16日股指期货上市可能诱发市场期待已久的风格转换,我们选择了快速建立60%基本仓位、剩余仓位机动处理的策略。尽管该策略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金融地产的大跌,报告期内基金业绩整体表现好于比较基准,但金融地产持续弱势致使基金净值出现了一定程度下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9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71%,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基准,主要得益于建仓期低于基准的股票仓位策略。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下半年,国内经济增速趋势性下滑已成定局,国外经济的动荡对我国出口的影响程度令人担忧。猪肉价格的持续环比上涨和泛长江流域的灾情可能引致下半年CPI仍居高不下。我国宏观调控面临两难境地,进退空间均较为有限。A股市场经过上半年大幅下跌,诸如石化、金融等蓝筹板块的估值无论从历史比较和全球比较角度均已具备较好的安全边际,A-H股的溢价率也处于历史低位,产业资本也已频频出手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我们判断2010年下半年市场将维持震荡态势,结构性分化仍将持续。上半年跌幅较深的周期性行业可能因政策的变化出现阶段性的反弹机会。本基金将继续坚持系统化地采取指数投资策略,做好跟踪误差管理。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的本期已实现收益为-76,694,257.0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6,463,436.71元。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上半年,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8,677,763.13
结算备付金 1,872,770.56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73,915,793.18
其中:股票投资 1,073,915,793.1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11,998.93
应收利息 12,453.74
应收股利 1,198,808.37
应收申购款 821,009.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169,010,597.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6,504,141.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0,387.87
应付托管费 134,41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903,886.0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16,302.75
负债合计 19,379,135.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46,094,898.81
未分配利润 -296,463,436.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9,631,462.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69,010,597.31
注:报告截止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95元,基金份额总额1,446,094,898.8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一、收入 -335,782,646.96
1.利息收入 470,337.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70,337.5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2,392,23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9,566,303.5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7,174,073.5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4,420,289.1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59,534.70
减:二、费用 5,331,899.29
1.管理人报酬 1,928,339.72
2.托管费 417,806.9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769,981.45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15,771.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1,114,546.2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1,114,546.2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23,171,301.29 - 1,723,171,301.2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41,114,546.25 -341,114,546.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7,076,402.48 44,651,109.54 -232,425,292.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0,766,128.81 -29,874,839.84 180,891,288.97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487,842,531.29 74,525,949.38 -413,316,581.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446,094,898.81 -296,463,436.71 1,149,631,462.1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9号文批准,于2010年3月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77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0年4月9日生效。本基金首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1,722,936,524.64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为234,776.65元,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23,171,301.29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沪深300 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28,339.7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65,807.42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17,806.9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无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未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04月09日-2010年06月30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8,677,763.13 441,772.67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0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601318 中国平安 2010-06-29 资产重组 44.55 - 1,972,562 101,390,700.46 87,877,637.10
000001 深发展A 2010-06-29 资产重组 17.51 - 2,132,280 46,032,147.57 37,336,222.80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73,915,793.18 91.87
其中:股票 1,073,915,793.18 91.8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0,550,533.69 7.75
6 其他资产 4,544,270.44 0.39
7 合计 1,169,010,597.31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3,026,177.28 0.26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3,026,177.28 0.26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859,570.00 0.25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910,930,139.69 79.24
J 房地产业 146,064,959.26 12.71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11,034,946.95 0.96
合计 1,073,915,793.18 93.41
7.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8,474,388 110,251,787.88 9.59
2 600016 民生银行 15,610,959 94,446,301.95 8.22
3 601318 中国平安 1,972,562 87,877,637.10 7.64
4 601328 交通银行 14,271,020 85,768,830.20 7.46
5 601166 兴业银行 2,874,782 66,206,229.46 5.76
6 600000 浦发银行 4,720,547 64,199,439.20 5.58
7 601169 北京银行 5,022,782 60,926,345.66 5.30
8 600030 中信证券 4,767,892 55,784,336.40 4.85
9 601601 中国太保 2,153,482 49,034,785.14 4.27
10 000002 万 科A 6,632,781 44,970,255.18 3.9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159,860,707.97 13.91
2 600016 民生银行 152,550,284.05 13.27
3 601328 交通银行 130,094,666.86 11.32
4 601318 中国平安 122,902,894.93 10.69
5 601166 兴业银行 106,990,109.24 9.31
6 600030 中信证券 103,743,781.78 9.02
7 600000 浦发银行 97,456,006.05 8.48
8 601939 建设银行 84,987,947.20 7.39
9 601169 北京银行 82,680,351.34 7.19
10 601601 中国太保 71,525,903.76 6.22
11 000002 万 科A 71,028,944.70 6.18
12 600837 海通证券 61,890,210.16 5.38
13 000001 深发展A 55,868,864.89 4.86
14 000728 国元证券 43,675,819.62 3.80
15 601988 中国银行 41,624,690.02 3.62
16 601628 中国人寿 35,499,205.51 3.09
17 000783 长江证券 29,569,059.60 2.57
18 600015 华夏银行 26,658,968.72 2.32
19 600048 保利地产 26,529,692.74 2.31
20 000402 金 融 街 23,951,740.94 2.08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39 建设银行 47,937,986.17 4.17
2 600016 民生银行 32,282,490.38 2.81
3 600036 招商银行 24,444,643.82 2.13
4 000728 国元证券 23,207,607.89 2.02
5 601988 中国银行 23,058,074.52 2.01
6 601318 中国平安 19,352,309.58 1.68
7 601328 交通银行 18,632,579.46 1.62
8 000783 长江证券 15,157,800.43 1.32
9 601166 兴业银行 14,927,347.59 1.30
10 600000 浦发银行 14,507,539.10 1.26
11 600030 中信证券 13,976,504.11 1.22
12 600837 海通证券 13,849,655.19 1.20
13 601601 中国太保 10,338,505.80 0.90
14 000002 万 科A 10,326,456.79 0.90
15 000009 中国宝安 9,654,102.36 0.84
16 000402 金 融 街 9,507,230.16 0.83
17 000562 宏源证券 8,841,913.61 0.77
18 000001 深发展A 8,109,426.03 0.71
19 601169 北京银行 7,337,454.63 0.64
20 600638 新黄浦 7,246,253.09 0.63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848,502,958.5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30,600,572.63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8.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11,998.93
3 应收股利 1,198,808.37
4 应收利息 12,453.74
5 应收申购款 821,009.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4,544,270.44

7.8.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8.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8.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1318 中国平安 87,877,637.10 7.64 资产重组
7.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3,145 110,011.02 838,408,065.05 57.98% 607,686,833.76 42.02%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001,200.00 10.62%
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002,100.00 7.97%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402,100.00 7.27%
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598.00 5.31%
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500,000.00 5.18%
6 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1,000.00 2.66%
7 海通证券-工行-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00,700.00 2.66%
8 太原市自来水公司 10,000,300.00 2.65%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292.00 2.65%
10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平安福1号单一资金信托 6,000,360.00 1.59%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338,715.54 0.0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04月09日)基金份额总额 1,723,171,301.2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0,766,128.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7,842,531.2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46,094,898.81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无需披露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事项。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元证券 1 850,915,677.05 37.66% 723,277.30 37.99% 本期新增
齐鲁证券 1 608,299,587.72 26.92% 517,054.03 27.16% 本期新增
安信证券 1 275,320,132.22 12.18% 223,699.71 11.75% 本期新增
东方证券 1 191,179,941.87 8.46% 162,503.02 8.54% 本期新增
申银万国 1 127,607,440.72 5.65% 103,682.38 5.45% 本期新增
平安证券 1 87,643,146.51 3.88% 74,494.46 3.91% 本期新增
招商证券 1 42,684,769.22 1.89% 34,681.89 1.82% 本期新增
东吴证券 1 33,348,622.64 1.48% 28,346.64 1.49% 本期新增
中信证券 1 27,134,131.96 1.20% 23,064.41 1.21% 本期新增
中银国际 1 15,391,143.25 0.68% 13,082.25 0.69% 本期新增
国信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瑞银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华泰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中信建投 1 - - - - 本期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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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广发证券 1 - - - - 本期新增
注: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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