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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专户投资股票持股上限提至20% 取消三指标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11月02日07:46

  证监会拟降低专户理财门槛

  专户理财业务门槛即将放低。昨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证监会降低了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门槛,取消了一系列具体指标,同时降低了单只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由原来5000万降为3000万。

  取消三指标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基金管理公司获得专户理财的资格为,经营行为规范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6项要求。

  此前,基金公司获得专户理财资格不能回避的硬性条件是2年以上、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等三项条件。而这些条件在征求意见稿中均被取消。

  显然,这相当于对所有基金公司放开专户理财业务。无论是老大基金公司还是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均对专户理财业务保持了极大的兴趣。由于上一年度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限制,使得诸多基金公司望而兴叹。早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有基金公司为了获得上述资格,在年末时机往往选择帮忙资金冲规模。

  而对于新成立的基金公司,由于没有历史业绩,其往往希望通过专户理财获得市场的认可。可查资料显示,今年新成立的基金公司有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公司和浙商基金公司。

  目前,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公司已经在7月23日,向证监会申请发行了成立后的第一张公募基金——策略优胜股票型基金。而截至10月29日,浙商基金未有公募基金募集申报。

  初始规模降为3000万

  除了降低专户理财的门槛外,征求意见稿对专户理财的产品规模和投资比例亦作了部分修改。

  上述征求意见稿显示,为单一客户和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此前,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限制为5000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适度提高了单只一对多专户产品投资单只股票的比重,由原来的10%提高至20%;还适度增加一对多专户产品开放参与和退出的频率。

  上述征求意见稿表示,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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