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的征求意见,证监会于11月1日晚间正式发布了《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显示,保本基金投资于各类金融工具的比例应与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相匹配,保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
修改后的《意见》对保本基金的定义、风险揭示、发展保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控制、担保人及保本义务人的资质、披露要求、到期处理方案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
为便于基金管理人实践中充分使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意见》允许保本基金灵活投资,征求意见稿中“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比例不低于基金资金净值70%”的规定被取消,改为要求“保本基金投资于各类金融工具的比例应与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相匹配。”而保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且无比例限制的规定仍然保留。
市场分析认为,修改后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保本基金的定义和分类方式,适当放宽了保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要求,避免了对于反担保的争议,加强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保本基金的整体风险控制,监管要求比较明确,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保本基金的发展,促进不同风险类别基金的协调发展。
保本基金就是在一定期间内,对所投资的本金提供一定比例保证的基金。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国内共有6只保本基金在运作,规模大约在300亿元以上。
作者:敖晓波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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