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我公司自2010年11月12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证券威孚高科
(证券代码:000581)进行估值。经托管行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影响金额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0.25%的基金包括: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对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科瑞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证券的估值方法一并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