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60% +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同业存款利率×10%”。
因富时集团已正式宣布成为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根据其相关公告,新华富时指数系列于2010年12月16日正式更改名称为富时中国指数系列。其中的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更名为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此次变更除了指数名称的改变,还将把富时全球指数的准则和运行规范应用于指数中,包括自由流通量和指数审核的变化等。因此,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指数相应更名,更名后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60% +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同业存款利率×10%”。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上述指数名称之处同步做出修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其他法定披露文件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名称的表述进行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