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金鼎价值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02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4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0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0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615,805,483.2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0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0年度收益的第一次分红。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1月19日
除息日 2011年1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1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11年1月1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2011年1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1元初始面值或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
021-38569000
(3)国泰基金管理公司直销网点:
上海直销柜台 电话:021-38561727
北京直销柜台 电话:010-66553055
网上交易平台 http://www.gtfund.com
电话:021-38561735
3)各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代销券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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