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1年1月17日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 “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上海家化进行估值。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对东吴新创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为-0.29%。 本公司旗下其它基金净值均不受估值方法调整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十八日
人社部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11月15日公布并征求意……
基金:06年以前工资低,积蓄较少。主要是存款,买点国债……
王林:从制度监管等方面加大对基金持有人的保护…
开放式基金已带动中国基金业走过了波澜壮阔的10年。
2010年陆续将有九场巡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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