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1年3月25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新兴产业基金(基金代码:240017)850,000元,申购费率为1.20%;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40016)1,200,000元,申购费率为0.70%;中证100指数基金后端(基金代码:240015)200,000元,后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按照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持有时间和申购该份额对应的单笔申购总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缴纳。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