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3月3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上证中盘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110021
交易代码 1100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4,664,626.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13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03-29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06-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上证中盘ETF 的联接基金。上证中盘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上证中盘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中盘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实物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上证中盘ETF的买卖。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中盘指数收益率X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X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上证中盘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中盘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上证中盘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2.2.1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上证中盘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中盘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赵会军
联系电话 020-3879900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csc@e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88
传真 020-3879948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8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436,796.94
本期利润 174,192,957.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59,831,044.2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3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09% 1.71% 10.23% 1.77% -0.14% -0.06%
过去六个月 24.69% 1.41% 32.26% 1.59% -7.57% -0.18%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10% 1.27% 0.46% 1.72% 8.64% -0.4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3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基金资产中投资于上证中盘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6%。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净值增长率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31日,2010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31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23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胜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03-31 - 5年 硕士研究生,历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行业研究员。
王建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0-03-31 - 3年 博士研究生,历任武汉利辉国际游轮有限公司职员,依莱克斯(中国)营销有限公司区域零售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是中国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后,经济进入常态化的开始。前期刺激政策带来经济复苏的同时,也逐渐催生出价格泡沫,商品房价格较早地表现出来,随后通胀趋向全面化,11月份CPI创两年多来的新高达5.1%。经济政策在本年度全面转向,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严厉调控政策于二季度初出台,银监会开始清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项目。央行货币政策日趋严厉,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加至历史最高位,存贷款基准利率年内两度上调。在如此经济环境和政策背景下,A股市场走出震荡下跌行情,上证指数全年跌幅达14.31%。与此同时,长期经济结构调整的预期逐步反映在股市上,成长股对周期股、小盘股对大盘股的分化愈演愈烈。钢铁、房地产、金融、化工等传统周期类股票明显跑输大盘,年度跌幅普遍达20%以上,而电子元器件、医药生物、食品饮料、新能源等消费类或新经济类股票则普遍上涨20%以上。
上证中盘ETF联接基金于3月31日合同生效,属于完全跟踪指数的投资基金,基于期初对市场的偏悲观判断,本基金采取了较慢的建仓节奏,并于第三季度末完成建仓。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表现良好,相对基准取得较明显的超额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1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6%,年化跟踪误差10.35%,由于报告期内本基金大部分时间处于合同规定的建仓期之内,跟踪误差等指标仍在调整中。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股市涨跌是对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反映,中国经济增长的波动幅度较大是决定A股市场大幅波动的根源。2011年仍是经济常态化的延续,各类宏观调控政策亦将趋于正常化,全年来看,中国经济有望走出前低后高的走势,通胀终将得以控制。目前沪深股市的2011年整体动态市盈率约15倍左右,处于历史较低水平,流动性紧缩导致的市场短期下跌将为长期投资者带来投资良机。大消费、新能源、新科技以及轻资产的先进制造业有可能成为市场长期配置的方向。长期来看,我国仍处于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经济仍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高增速。本基金对市场长期走势看好,短期需警惕流动性收紧给股市带来的压力。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下阶段本基金将继续采取紧密跟踪比较基准的投资策略,审慎管理基金资产,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517,310.40
结算备付金 798,250.15
存出保证金 166,66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8,873,533.13
其中:股票投资 19,824,802.65
基金投资 1,155,931,912.08
债券投资 63,116,818.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626.99
应收利息 1,904,796.7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430,47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261,710,658.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501,861.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282.96
应付托管费 8,656.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0,008.6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95,804.62
负债合计 1,879,613.9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54,664,626.61
未分配利润 105,166,417.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9,831,044.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1,710,658.18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31日,2010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91元,基金份额总额1,154,664,626.6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81,393,467.25
1.利息收入 5,673,648.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69,427.49
债券利息收入 2,553,700.0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50,521.3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601,580.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6,284,164.34
基金投资收益 166,570,928.94
债券投资收益 -154,193.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5,469,009.3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7,756,160.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362,077.39
减:二、费用 7,200,510.07
1.管理人报酬 3,581,665.90
2.托管费 716,333.0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579,660.4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322,850.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4,192,957.1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192,957.1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31日,2010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88,942,454.37 - 2,088,942,454.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4,192,957.18 174,192,957.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34,277,827.76 -69,026,539.58 -1,003,304,367.3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7,063,235.48 52,387,200.62 819,450,436.10
2.基金赎回款 -1,701,341,063.24 -121,413,740.20 -1,822,754,803.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54,664,626.61 105,166,417.60 1,259,831,044.21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31日,2010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梁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1498号《关于核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88,942,454.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62,872.8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25日,募集资金总额2,088,942,454.37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88,479,581.48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462,872.89元,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60号审验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为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证券投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如下:
(1)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i)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ii)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3)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的估值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选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独立计算的价格进行估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910,805,309.46 43.40%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398,700,000.00 56.60%
7.4.8.1.4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774,182.01 43.40% -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581,665.9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64,160.06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证中盘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16,333.0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上证中盘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4,517,310.40 2,000,877.05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365,801,238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57.64%。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664
哈药股份 2010-12-29 重大事项 22.57 2011-02-16 24.83 656 16,225.65 14,805.92 -
600816
安信信托 2010-06-02 重大事项 13.60 - - 219,505 4,294,877.61 2,985,268.00 -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185,768,459.21 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53,105,073.92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对于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基金于限售期内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列入第二层级,并于限售期满后从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824,802.65 1.57
其中:股票 19,824,802.65 1.57
2 基金投资 1,155,931,912.08 91.62
3 固定收益投资 63,116,818.40 5.00
其中:债券 63,116,818.40 5.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315,560.55 1.21
7 其他各项资产 7,521,564.50 0.60
8 合计 1,261,710,658.18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ET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5,931,912.08 91.75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7,815.00 0.00
B 采掘业 109,427.80 0.01
C 制造业 10,080,929.08 0.80
C0 食品、饮料 12,460.70 0.00
C1 纺织、服装、皮毛 11,870.04 0.00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4,188.33 0.00
C5 电子 11,027.00 0.00
C6 金属、非金属 84,805.04 0.01
C7 机械、设备、仪表 9,846,680.34 0.78
C8 医药、生物制品 69,897.63 0.01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467.89 0.00
E 建筑业 34,661.41 0.0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72,891.74 0.01
G 信息技术业 51,604.76 0.0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7,384.75 0.00
I 金融、保险业 3,036,246.74 0.24
J 房地产业 6,286,977.93 0.50
K 社会服务业 20,765.47 0.00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7,275.00 0.00
M 综合类 67,355.08 0.01
合计 19,824,802.65 1.57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690
青岛海尔 344,275 9,711,997.75 0.77
2 600675
中华企业 893,869 6,185,573.48 0.49
3 600816 安信信托 219,505 2,985,268.00 0.24
4 600256
广汇股份 714 29,938.02 0.00
5 600585
海螺水泥 992 29,442.56 0.00
6 600068
葛洲坝 2,021 23,443.60 0.00
7 601989
中国重工 1,900 22,401.00 0.00
8 601299
中国北车 3,100 21,979.00 0.00
9 600415
小商品城 600 21,024.00 0.00
10 601009
南京银行 2,010 19,979.40 0.0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48 国阳新能 45,751,094.38 3.63
2 600031 三一重工 40,148,480.07 3.19
3 600585 海螺水泥 37,305,789.88 2.96
4 600690 青岛海尔 37,226,992.58 2.95
5 600100 同方股份 34,980,933.32 2.78
6 601009 南京银行 33,709,269.35 2.68
7 600068 葛洲坝 33,081,706.46 2.63
8 600256 广汇股份 31,396,710.81 2.49
9 600309 烟台万华 30,578,713.20 2.43
10 600111 包钢稀土 28,618,540.33 2.27
11 601666 平煤股份 27,353,674.15 2.17
12 600011 华能国际 27,227,512.78 2.16
13 600664 哈药股份 24,349,318.22 1.93
14 600875 东方电气 22,562,298.16 1.79
15 600881 亚泰集团 21,703,431.39 1.72
16 600518 康美药业 21,297,662.93 1.69
17 600415 小商品城 21,020,913.96 1.67
18 600583 海油工程 20,823,271.36 1.65
19 600642 申能股份 20,513,238.72 1.63
20 600196 复星医药 20,313,726.94 1.61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694 大商股份 22,299,472.79 1.77
2 600100 同方股份 20,238,445.02 1.61
3 600348 国阳新能 18,158,558.83 1.44
4 600600 青岛啤酒 17,180,724.57 1.36
5 600153 建发股份 15,317,079.64 1.22
6 601998 中信银行 15,084,842.71 1.20
7 600256 广汇股份 13,270,776.13 1.05
8 601699 潞安环能 13,039,315.41 1.04
9 600085 同仁堂 9,445,212.82 0.75
10 600596 新安股份 8,204,869.62 0.65
11 600161 天坛生物 6,293,161.02 0.50
12 600031 三一重工 6,255,185.59 0.50
13 600456 宝钛股份 5,749,461.03 0.46
14 600300 维维股份 5,410,789.96 0.43
15 600150 中国船舶 5,294,008.15 0.42
16 601872 招商轮船 5,045,780.18 0.40
17 601727 上海电气 4,763,816.88 0.38
18 600500 中化国际 4,750,323.73 0.38
19 600162 香江控股 4,453,206.06 0.35
20 600690 青岛海尔 4,308,375.98 0.34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833,869,085.3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65,398,899.12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50,105,000.00 3.98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13,011,818.40 1.03
7 其他 - -
8 合计 63,116,818.40 5.0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801026 08央行票据26 500,000 50,105,000.00 3.98
2 113001 中行转债 118,440 13,011,818.40 1.0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6,666.6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626.9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04,796.76
5 应收申购款 5,430,474.0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21,564.50
8.10.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13,011,818.40 1.03
8.10.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816 安信信托 2,985,268.00 0.24 重大事项停牌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9,743 38,821.39 275,693,481.31 23.88% 878,971,145.30 76.1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40,842.32 0.003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 2,088,942,454.3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767,063,235.4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701,341,063.2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4,664,626.6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经证监会审批,晏秋生任本基金托管人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8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海证券 1 1,050,528,924.32 50.06% 892,949.70 50.06% -
广发证券 1 910,805,309.46 43.40% 774,182.01 43.40% -
申银万国 1 137,043,698.62 6.53% 116,488.12 6.53% -
中信建投 1 328,357.00 0.02% 266.78 0.01%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海证券 12,399,755.60 92.93% 1,072,600,000.00 43.40% - - 988,038,463.43 93.45%
广发证券 - - 1,398,700,000.00 56.60% - - - -
申银万国 19,627.20 0.15% - - - - 69,237,011.72 6.55%
中信建投 924,291.60 6.93%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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