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6版)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综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手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行业间优化配置和行业内个股精选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其
中行业间优化配置以宏观经济周期分析为基础,重点关注特定经济周期阶段下的优势行业;行业内个股精选着重考察个股的行业发展获益程度,重点关注行业内的优势个股。本基金将对行业和个股投资价值进行持续评估,以准确把握优势行业及优势个股的变化趋势,并据此对组合的行业和个股配置进行及时调整。
1、行业配置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角度进行考察,依据行业周期轮动特征以及行业相对投资价值评估结果,精选行业景气度趋于改善或者长期增长前景看好且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1)定性分析方面,以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周期监测为基础,结合对我国行业周期轮动特征的考察,从经济周期因素、行业发展政策因素、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因素以及行业自身景气周期因素等多个指标把握不同行业的景气度变化情况和业绩增长趋势。本基金重点关注行业景气度趋于改善或者长期增长前景良好的优势行业。
(2)定量分析方面,主要依据行业相对估值水平(行业估值/市场估值)、行业相对利润增长率(行业利润增长率/市场利润增长率)、行业PEG(行业估值/行业利润增长率)三项指标进行筛选,上述三项指标的数值均大于1的行业将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
2、个股选择
本基金重点关注优势行业中获益程度最高的优势个股。优势个股的评价标准包括:
(1)公司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高于50%等。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且资产质量较好,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成长性指标(过去三年的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过去三年的平均息税折旧前利润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平均、盈利指标(过去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过去三年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不低于行业平均。
(3)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拥有市场自主品牌并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
(4)公司的预期股息回报率高于行业平均和预期动态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
基准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未来,如基金变更投资比例范围,或市场中出现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数,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基准指数或权重构成。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6,759,688,708.49 | 82.74 |
| 其中:股票 | 6,759,688,708.49 | 82.74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525,488,000.00 | 6.43 |
| 其中:债券 | 525,488,000.00 | 6.4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17,317,429.12 | 10.00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66,956,007.35 | 0.82 |
7 | 合计 | 8,169,450,144.96 | 100.00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90,963,857.48 | 1.13 |
B | 采掘业 | 211,200,729.84 | 2.62 |
C | 制造业 | 2,590,844,979.89 | 32.19 |
C0 | 食品、饮料 | 713,235,684.32 | 8.86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46,494,796.15 | 0.58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23,224,858.58 | 0.29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509,620,292.81 | 6.33 |
C5 | 电子 | 28,396,135.76 | 0.35 |
C6 | 金属、非金属 | 308,943,530.20 | 3.84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327,425,870.36 | 4.07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468,904,603.03 | 5.83 |
C99 | 其他制造业 | 164,599,208.68 | 2.04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81,697,183.00 | 3.50 |
E | 建筑业 | 118,032,492.60 | 1.47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336,495,819.27 | 4.1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569,680,259.20 | 7.08 |
I | 金融、保险业 | 1,806,848,531.83 | 22.45 |
J | 房地产业 | 228,183,031.92 | 2.83 |
K | 社会服务业 | 322,807,803.75 | 4.01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09,595,939.98 | 1.36 |
M | 综合类 | 93,338,079.73 | 1.16 |
| 合计 | 6,759,688,708.49 | 83.98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56,443,195 | 315,517,460.05 | 3.92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1,899,899 | 308,569,576.91 | 3.83 |
3 | 600000 | 浦发银行 | 21,999,930 | 299,639,046.60 | 3.72 |
4 | 600015 | 华夏银行 | 22,999,940 | 288,649,247.00 | 3.59 |
5 | 000939 | 凯迪电力 | 17,999,820 | 281,697,183.00 | 3.50 |
6 | 600309 | 烟台万华 | 10,927,249 | 271,760,682.63 | 3.38 |
7 | 601166 | 兴业银行 | 8,199,949 | 235,420,535.79 | 2.92 |
8 | 000729 | 燕京啤酒 | 9,320,127 | 175,311,588.87 | 2.18 |
9 | 000423 | 东阿阿胶 | 3,706,889 | 159,729,847.01 | 1.98 |
10 | 600519 | 贵州茅台 | 850,232 | 152,914,225.20 | 1.90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525,488,000.00 | 6.53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525,488,000.00 | 6.53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9011 | 10国债11 | 2,000,000 | 199,660,000.00 | 2.48 |
2 | 020044 | 10贴债18 | 2,000,000 | 195,840,000.00 | 2.43 |
3 | 019109 | 11国债09 | 1,000,000 | 99,970,000.00 | 1.24 |
4 | 010112 | 21国债⑿ | 150,000 | 15,012,000.00 | 0.19 |
5 | 010110 | 21国债⑽ | 150,000 | 15,006,000.00 | 0.19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9,865,987.3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1,877,338.74 |
3 | 应收股利 | 9,999.62 |
4 | 应收利息 | 5,099,003.30 |
5 | 应收申购款 | 103,002.61 |
6 | 其他应收款 | 675.78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6,956,007.35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0.12% | 1.38% | 5.67% | 1.63% | -5.55% | -0.25%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44.51% | 1.84% | -56.18% | 2.44% | 11.67% | -0.60%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78.61% | 1.75% | 73.60% | 1.64% | 5.01% | 0.11% |
2010年1月1日至
2010年12月31日 | -2.40% | 1.32% | -9.12% | 1.26% | 6.72% | 0.06% |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3月31日 | -4.60% | 1.06% | 2.72% | 1.09% | -7.32% | -0.03% |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9)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3)至第(10)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1.2%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 0.8%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计算方式。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经相关销售机构同意,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办理场内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若三笔场内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申购1 | 申购2 | 申购3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 | 1,000,000.00 | 5,000,000.00 |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 1.5% | 1.2% | 0.8% |
净申购金额(C=A/(1+B)) | 985.22 | 988,142.29 | 4,960,317.46 |
前端申购费(D=A-C) | 14.78 | 11,857.71 | 39,682.54 |
场内申购份额(E=C/1.200) | 821 | 823,451 | 4,133,597 |
若场内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申购4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00.00 |
前端申购费(B) | 1,000.00 |
净申购金额(C=A-B) | 9,999,000.00 |
场内申购份额(D=C/1.200) | 8,332,500 |
例二: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若三笔场外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申购1 | 申购2 | 申购3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 | 1,000,000.00 | 5,000,000.00 |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 1.5% | 1.2% | 0.8% |
净申购金额(C=A/(1+B)) | 985.22 | 988,142.29 | 4,960,317.46 |
前端申购费(D=A-C) | 14.78 | 11,857.71 | 39,682.54 |
场外申购份额(E=C/1.200) | 821.02 | 823,451.91 | 4,133,597.88 |
若场外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申购4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00.00 |
前端申购费(B) | 1,000.00 |
净申购金额(C=A-B) | 9,999,000.00 |
场外申购份额(D=C/1.200) | 8,332,500.00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二、基金的投资”中投资组合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六)更新了“十三、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七)更新了“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八)更新了“二十五、其它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责任编辑:王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