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1年7月18日开始的10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旗下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2)1000万元以及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3)2000万元,并按照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申购费用。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以及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姜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