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89版)
用,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认购费用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截止2011年8月22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八、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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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截止到2011年8月22日,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系投资组合
(三)期末股票投资前十名明细
(四)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22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期末债券投资前五名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22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22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截至2011年8月22日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九、重大事件揭示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1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基金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4日
(上接B189版)
用,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认购费用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截止2011年8月22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1年8月22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
银行存款
37,343,439.80
结算备付金
12,605,248.3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1,301,345.86
其中:股票投资
261,301,345.86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6,2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452,776.54
应收利息
132,535.2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139,203.77
资产总计
718,174,549.4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84,935.1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1,921.90
应付托管费
56,749.73
应付交易费用
279,846.50
应付税费
--
应付赎回款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利息
--
其他负债
44,908.38
负债合计
2,628,361.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26,391,435.37
未分配利润
-10,845,247.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5,546,187.8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718,174,549.49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止到2011年8月22日,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261,301,345.86
36.38
其中:股票
261,301,345.86
36.38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6,200,000.00
52.3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948,688.10
6.95
其他资产
30,724,515.53
4.28
合计
718,174,549.49
100.00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系投资组合
行业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
--
B、采掘业
188,702,384.30
26.37
C、制造业
72,598,961.56
10.15
C0、食品、饮料
--
--
C1、纺织、服装、皮毛
2,507,340.00
0.35
C2、木材、家具
--
--
C3、造纸、印刷
--
--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电子
--
--
C6、金属、非金属
67,062,011.41
9.37
C7、机械、设备、仪表
--
--
C8、医药、生物制品
--
--
C99、其他制造业
3,029,610.15
0.42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建筑业
--
--
F、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信息技术业
--
--
H、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金融、保险业
--
--
J、房地产业
--
--
K、社会服务业
--
--
L、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综合类
--
--
合计
261,301,345.86
36.52
(三)期末股票投资前十名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股票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99
潞安环能 527,410
16,186,212.90
2.26
2
601857
中国石油 1,443,803
14,105,955.31
1.97
3
000758
中色股份 482,498
13,944,192.20
1.95
4
601088
中国神华 542,291
13,687,424.84
1.91
5
000933
神火股份 788,030
12,655,761.80
1.77
6
600123
兰花科创 285,200
12,506,020.00
1.75
7
600489
中金黄金 424,600
12,394,074.00
1.73
8
601899
紫金矿业 1,807,281
10,319,574.51
1.44
9
000960
锡业股份 382,800
10,285,836.00
1.44
10
600348
阳泉煤业 391,100
9,992,605.00
1.40
(四)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22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期末债券投资前五名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22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22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截至2011年8月22日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452,776.5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2,535.2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139,203.77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30,724,515.53
九、重大事件揭示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1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基金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姜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