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5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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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沪深300指数以沪深两市的A股股票中流通市值大、流动性好的蓝筹股为选股基础构建,大约覆盖市场65%的流通市值,行业覆盖均衡,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国内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指数通过沪深两个交易所发布,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投资者能方便获得。
上证国债指数涵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国内债券市场的情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2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基金投资组合各项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现金类资产及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王伟毅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止至2011年 6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17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1年6月30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共10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资产规模96.3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9 号)自2008年3月20日起执行。公司相应地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环节,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的泰信优质生活基金、泰信发展主题基金和泰信蓝筹精选基金同为股票型基金。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与泰信优质生活基金在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之差小于5%,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与泰信发展主题基金在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之差大于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市场波动较大,泰信蓝筹精选基金由于较高的仓位受影响较大;泰信发展主题基金处在建仓期,股票仓位相对灵活,净值增长率受市场的影响相对较小。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与其他两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中不存在与本基金风格类似的基金,亦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 2011 年,市场投资风格突然转换,进入估值修复行情,虽然我们在1 月初及时大幅降低了基金的仓位,但由于配置风格未能及时转换,没有有效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1月中上旬开始,我们逐步调整了蓝筹精选的行业配置,转向均衡,并在1 月底增持了有色、金融、煤炭、钢铁、地产、机械、农业等行业,参与了春节前后的反弹行情。2季度市场几乎是单边下跌的状态,6月份我们已预测市场将会见底,因此我们在市场的左侧提前进行了加仓,导致6月份单月净值跌幅较大,给持有人造成了较大损失。我们针对即将到来的反弹加仓了周期类个股,以及军工、券商等板块,在6月底的反弹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0.9115元,净值增长率为-12.90%,同期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处在下滑阶段的后期,进入底部震荡区域;通胀在顶部,即将进入缓慢回落的阶段;货币政策收缩到了周期的底部附近,但还没有出现明显放松的迹象。下半年我们将看到经济继续回落、通胀和成本压力相应回落、货币政策不再持续收紧。
从目前情形来看,通胀已是强弩之末,经济也不会出现硬着陆。我们处于经济回落向通胀回落传导的时滞期里,而货币政策放松会滞后于通胀回落一段时间。我们预计下半年我们会先看到估值水平先见底、然后看到盈利增长回升。估值水平将率先触底回升,首先源于通胀回落实体经济对资金消耗减弱,随后源于货币政策放松的预期。尽管三季度经济还在下滑,业绩预期也难以迅速转好,但是市场见底的时候,一贯是估值先见底,而盈利预期的见底回升滞后。盈利回升的根本原因是通胀下降带来的成本降低和货币放松预期带来的资金成本下降。基于此,我们对下半年的市场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在配置上,下半年我们将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节能环保行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以及行业可能出现拐点的节能减排、TMT、医药、券商等行业精选个股。此外,大消费行业由于其自身良好的成长性,在三季度仍有机会。下半年,我们将更加注重个股的选择,比如铅酸蓄电池和血制品等供给端产能受到政策性限制的行业也值得重点关注。关注公司基本面良好,有持续成长性,估值较低,并且前期经历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的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9年基金从业经验,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
庞少华先生,硕士,会计师,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天一证券有限责任总公司稽核部内部稽核、营业部财务会计、总公司计划财务部。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清算会计部经理。
刘强先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副总监兼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具有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历任期货交易所研究员、券商研究员。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现任研究副总监兼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115元,基金份额总额940,440,077.9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清海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庞少华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103号《关于核准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075,066,13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09)第0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75,266,237.1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00,107.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类资产及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5%-40%,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X沪深300指数 + 25%X上证国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无。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止2010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 月30 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 月30 日止,本基金无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的其他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6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2、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在中国银行托管的泰信优质生活基金、泰信增强收益基金、泰信中证200指数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姜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