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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年08月26日04:05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8月20日至2011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2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

  (2)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指数公司界定的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5%;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11年6月30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26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股票市场整体呈先抑后扬走势,结构分化较为明显。去年表现抢眼的消费、医药和新兴产业等行业中的一大批中小市值股票在新年伊始即被投资者纷纷抛售,创业板指数一度下跌超过30%,市场情绪趋于恐慌。而6月下旬温总理的讲话对投资者担忧的通胀失控给予了正面回应,资金紧张状况亦有所缓解,股票市场出现反弹,成交量也随之明显放大。

  消费行业在上半年分化较大。1季度汽车和家电行业受到制造业升级、市盈率估值较低、行业销售数据超预期等因素的推动,股价表现强劲,而商业贸易、食品饮料、品牌消费以及纺织服装等行业则表现较差。从2季度开始,随着投资者对通胀失控担忧的上升以及宏观经济不断减速,消费行业由于其盈利的高增长和相对确定的行业能见度,重新获得了投资者的青睐,家纺、品牌服装、食品饮料等行业均收获了不小的行业涨幅。而上半年股价表现持续低于预期的行业为商业零售,由于投资者担心“网购”对传统商业模式将带来巨大冲击,行业的整体估值不断下滑。但从行业基本面来看,终端消费的旺盛带动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均呈持续高增长态势,行业基本面和投资者预期存在较大差异,而且目前产业资本对商业零售企业的关注度亦不断加大,因此我们认为当前估值水平行业整体已经蕴含了较好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在1季度完成建仓以后不断提升组合集中度,我们努力寻找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中明确受益于社会和经济转型方向(比如品牌消费升级、劳动力拐点等等)以及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行业和企业,并希望长期持有这些企业能够给组合带来显著超越市场的绝对回报。上半年,本基金在白酒、家电、生猪养殖、家纺等行业的配置获得了较好绝对回报,但重仓持有的商业零售则在上半年给本基金带来了明显的负超额收益,显著拖累了组合整体表现。基于对行业和企业的研究判断,我们认为组合所持有的商业企业在当前估值水平下依然有获得较好绝对回报的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3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3季度,通胀高企和经济增速放缓依然将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而政府融资平台的潜在坏账风险以及信贷的持续紧缩有可能加剧投资者的恐慌情绪,从而阶段性加剧市场波动。我们认为在未来1-2个季度,通胀能否得到遏制将对资本市场的走势起到关键影响。而对于消费行业而言,仍将显著受益于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适度的通胀甚至可能提升某些消费企业的利润增速,因此在目前的估值水平下,部分消费类股票已经出现了较好的投资机会。

  我们努力以中长期的视角审视企业,继续将主要精力放在对企业的深入研究和精挑细选上,着眼于找出那些能持续成长或者成长超出预期的优质企业,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事项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2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39元,基金份额总额3,942,437,479.9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2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2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梁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75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8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372,732,356.4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09,089.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注:根据2011年4月9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更名的公告》,基金管理人股东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已完成股东更名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3,284,614,485.78 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338,420,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0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的余额为3,406,742,756.68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550,549,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根据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以及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等问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本基金认为此事项不影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没有造成实质影响。本基金认为今年随着该公司完成相关整改承诺,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故继续持有。本基金投资五粮液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五粮液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健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监许可【2011】116号),张健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和减少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基金简称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110022

  交易代码

  110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8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42,437,479.9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消费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消费行业各子行业的综合分析,从中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努力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更高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同时,本基金作为行业基金,在享受消费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李芳菲

  联系电话

  020-3879900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csc@efunds.com.cn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传真

  020-38799488

  010-63201816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8楼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2,671,579.71

  本期利润

  -180,810,572.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4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1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01,718,946.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9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76%

  1.00%

  3.03%

  1.03%

  0.73%

  -0.03%

  过去三个月

  1.08%

  0.98%

  -1.99%

  0.92%

  3.07%

  0.06%

  过去六个月

  -4.48%

  1.04%

  -1.14%

  1.03%

  -3.34%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10%

  0.96%

  3.63%

  1.22%

  -9.73%

  -0.26%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芳洁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08-20

  -

  7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原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 产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9,256,308.85

  299,425,576.85

  结算备付金

  3,078,653.71

  29,743,778.62

  存出保证金

  1,749,280.27

  1,531,487.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23,034,485.78

  3,957,291,756.68

  其中:股票投资

  3,254,621,718.66

  3,398,299,256.4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68,412,767.12

  558,992,500.2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22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80,429.97

  -

  应收利息

  1,245,091.49

  11,276,111.2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12,791.84

  7,093,36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716,657,041.91

  4,506,362,292.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79,852.41

  23,673,732.93

  应付赎回款

  4,179,108.26

  81,542,581.98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74,801.06

  5,951,884.80

  应付托管费

  745,800.15

  991,980.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79,550.59

  2,363,967.8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78,982.55

  1,197,321.08

  负债合计

  14,938,095.02

  115,721,469.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942,437,479.92

  4,467,215,678.44

  未分配利润

  -240,718,533.03

  -76,574,855.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01,718,946.89

  4,390,640,822.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16,657,041.91

  4,506,362,292.02

  项 目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139,230,826.65

  1.利息收入

  5,658,994.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91,223.32

  债券利息收入

  3,991,699.2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76,071.8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7,790,158.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30,204,020.6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36,202.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2,277,659.7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138,993.1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39,330.24

  减:二、费用

  41,579,746.19

  1.管理人报酬

  29,148,166.37

  2.托管费

  4,858,027.6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312,953.7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60,598.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0,810,572.8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0,810,572.84

  项目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67,215,678.44

  -76,574,855.87

  4,390,640,822.5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0,810,572.84

  -180,810,572.8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24,778,198.52

  16,666,895.68

  -508,111,302.8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4,943,752.26

  -21,609,690.61

  323,334,061.65

  2.基金赎回款

  -869,721,950.78

  38,276,586.29

  -831,445,364.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42,437,479.92

  -240,718,533.03

  3,701,718,946.89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项目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9,148,166.3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670,515.19

  项目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58,027.63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79,256,308.85

  1,045,840.57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122078

  11东阳光

  2011-06-17

  2011-07-19

  新发流通受限

  99.98

  99.98

  300,000

  29,992,767.12

  29,992,767.12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254,621,718.66

  87.57

  其中:股票

  3,254,621,718.66

  87.57

  2

  固定收益投资

  368,412,767.12

  9.91

  其中:债券

  368,412,767.12

  9.9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2,334,962.56

  2.22

  6

  其他各项资产

  11,287,593.57

  0.30

  7

  合计

  3,716,657,041.91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6,969,220.80

  2.08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086,910,787.37

  56.38

  C0

  食品、饮料

  1,288,711,170.98

  34.81

  C1

  纺织、服装、皮毛

  271,177,210.26

  7.33

  C2

  木材、家具

  1,419,008.00

  0.04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506,068,212.13

  13.67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19,535,186.00

  0.53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56,902,679.42

  1.54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970,840,592.68

  26.23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48,250,438.39

  1.30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14,748,000.00

  0.40

  合计

  3,254,621,718.66

  87.92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568

  泸州老窖

  7,396,400

  333,725,568.00

  9.02

  2

  000858

  五 粮 液

  6,872,739

  245,494,237.08

  6.63

  3

  002157

  正邦科技

  19,995,326

  217,949,053.40

  5.89

  4

  600887

  伊利股份

  13,008,019

  216,583,516.35

  5.85

  5

  000651

  格力电器

  8,600,000

  202,100,000.00

  5.46

  6

  600280

  南京中商

  5,943,590

  160,239,186.40

  4.33

  7

  600694

  大商股份

  4,157,820

  158,953,458.60

  4.29

  8

  002024

  苏宁电器

  10,599,772

  135,783,079.32

  3.67

  9

  600104

  上海汽车

  5,904,749

  110,654,996.26

  2.99

  10

  000417

  合肥百货

  5,900,000

  107,380,000.00

  2.9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153,319,526.81

  3.49

  2

  000858

  五 粮 液

  141,915,340.70

  3.23

  3

  600660

  福耀玻璃

  122,471,664.14

  2.79

  4

  600104

  上海汽车

  118,099,523.84

  2.69

  5

  600519

  贵州茅台

  103,868,465.69

  2.37

  6

  000568

  泸州老窖

  89,564,427.55

  2.04

  7

  600418

  江淮汽车

  80,882,489.55

  1.84

  8

  002157

  正邦科技

  78,544,800.36

  1.79

  9

  000527

  美的电器

  78,242,674.60

  1.78

  10

  002024

  苏宁电器

  76,446,536.02

  1.74

  11

  600060

  海信电器

  74,295,851.66

  1.69

  12

  000800

  一汽轿车

  72,306,159.23

  1.65

  13

  600166

  福田汽车

  69,958,103.95

  1.59

  14

  601939

  建设银行

  62,555,238.14

  1.42

  15

  002029

  七 匹 狼

  56,742,402.00

  1.29

  16

  600066

  宇通客车

  55,912,677.49

  1.27

  17

  000069

  华侨城

  54,792,418.92

  1.25

  18

  000063

  中兴通讯

  52,789,815.78

  1.20

  19

  000895

  双汇发展

  50,232,264.76

  1.14

  20

  600036

  招商银行

  42,220,455.17

  0.96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660

  福耀玻璃

  118,275,126.91

  2.69

  2

  600519

  贵州茅台

  109,451,940.85

  2.49

  3

  000063

  中兴通讯

  101,540,259.69

  2.31

  4

  000860

  顺鑫农业

  99,009,300.31

  2.26

  5

  600060

  海信电器

  92,234,625.04

  2.10

  6

  600859

  王府井

  87,261,053.30

  1.99

  7

  000729

  燕京啤酒

  80,205,035.52

  1.83

  8

  000651

  格力电器

  76,395,180.96

  1.74

  9

  000759

  中百集团

  73,762,175.78

  1.68

  10

  600166

  福田汽车

  69,273,977.35

  1.58

  11

  000069

  华侨城A

  68,543,257.05

  1.56

  12

  000513

  丽珠集团

  61,045,918.48

  1.39

  13

  000800

  一汽轿车

  60,469,187.54

  1.38

  14

  601939

  建设银行

  60,323,935.44

  1.37

  15

  600738

  兰州民百

  59,399,280.77

  1.35

  16

  600858

  银座股份

  57,229,956.56

  1.30

  17

  600415

  小商品城

  54,564,235.57

  1.24

  18

  000527

  美的电器

  42,072,991.77

  0.96

  19

  600036

  招商银行

  40,449,374.33

  0.92

  20

  600690

  青岛海尔

  40,423,236.14

  0.92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417,822,034.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403,785,960.17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148,875,000.00

  4.02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9,992,767.12

  0.8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89,545,000.00

  5.1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68,412,767.12

  9.95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1023

  11央行票据23

  1,500,000

  148,875,000.00

  4.02

  2

  1181284

  11湘高速CP01

  500,000

  49,865,000.00

  1.35

  3

  1181279

  11北营钢CP01

  500,000

  49,840,000.00

  1.35

  4

  1181293

  11浙物产CP01

  400,000

  40,004,000.00

  1.08

  5

  122078

  11东阳光

  300,000

  29,992,767.12

  0.81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49,280.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80,429.9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45,091.49

  5

  应收申购款

  1,212,791.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287,593.57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100,043

  39,407.43

  542,208,757.75

  13.75%

  3,400,228,722.17

  86.25%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73,026.80

  0.001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8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

  6,372,732,356.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467,215,678.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44,943,752.2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69,721,950.7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42,437,479.92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

  2

  2,201,651,342.81

  45.69%

  1,818,987.91

  45.32%

  -

  万联证券

  1

  915,697,155.87

  19.00%

  778,342.56

  19.39%

  -

  渤海证券

  2

  915,133,504.53

  18.99%

  759,050.09

  18.91%

  -

  兴业证券

  1

  496,516,600.57

  10.30%

  422,039.73

  10.51%

  -

  瑞银证券

  1

  290,001,669.59

  6.02%

  235,629.73

  5.87%

  -

  广发证券

  1

  -

  -

  -

  -

  -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银万国

  1,465,186.15

  11.46%

  -

  -

  -

  -

  万联证券

  5,084,084.00

  39.78%

  -

  -

  -

  -

  渤海证券

  4,260,126.40

  33.33%

  -

  -

  -

  -

  兴业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1,972,003.19

  15.43%

  -

  -

  -

  -

  广发证券

  -

  -

  -

  -

  -

  -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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