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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专户200亿门槛将取消 鼓励优先开展私募业务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忻尚伦
2011年09月03日15:44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规范性文件《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专户200亿门槛将取消

  10月1日起实施 鼓励优先开展私募业务

  早报记者 忻尚伦

  经过15天公开意见征求、9个半月的修订后,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规范性文件《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试点办法》对专户理财业务大幅“减负”包括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投资范围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暗示,证监会旨在鼓励基金公司优先开展私募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去年11月2日至16日间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这次正式实施规则中,又取消了专户投资经理与基金经理办公区域严格分离的规定。

  从今年10月1日起,基金公司从事专户理财(包括“一对一”和“一对多”)业务,将不再有硬性指标门槛。在这之前,要申请专户业务,基金公司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等条件。相对于公募基金,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更接近于私募。

  另外,《试点办法》还将单只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将单只一对多专户产品投资单只股票的比重,由原来的10%提高至20%;将商品期货纳入可投资范围;取消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日反向交易的限制;一对多产品的开放时间由原来的每年至多开放一次缩短至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增强一对多产品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灵活性等。

  与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放松的力度再上层楼。《试点办法》提出,在确保公平交易的前提下,取消了专户投资经理与基金经理办公区域严格分离的规定。证监会称,这是因为现在基金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公平交易基本实现可查可控。

  专户业务试点从2007年开始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37家基金公司取得业务资格,管理规模约1000亿元。

  此外,证监会昨日还宣布,在明年年底之前完成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休眠账户清理工作。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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