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根据《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9月15日起,开通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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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欧鼎利”,基金代码166010)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鼎利A”,交易代码150039)、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鼎利B”,交易代码150040)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转换(简称“分拆”)和合并转换(简称“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0份中欧鼎利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7份鼎利A与3份鼎利B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7份鼎利A与3份鼎利B申请配对转换成10份中欧鼎利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按照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可向本公司咨询,截至2011年9月5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
招商证券、
广发证券、
中信证券、银河证券、
海通证券、华泰联合、申银万国、
兴业证券、
长江证券、安信证券、
西南证券、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
华泰证券、
山西证券、中信万通、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
方正证券、长城证券、
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
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
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江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瑞银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红塔证券、西藏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
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天风证券等。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鼎利A与鼎利B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中欧鼎利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中欧鼎利的交易代码“166010”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合并”或“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10份的整数倍,并且,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T日提出的M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份中欧鼎利,同时增加7M/10份鼎利A与3M/10份鼎利B。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鼎利A与鼎利B基金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T日提出的N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7N/10份鼎利A和3N/10份鼎利B,同时增加N份中欧鼎利。
8、中欧鼎利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中欧鼎利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可咨询各业务办理机构。
2、本公司网站: www.lcfunds.com,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9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公告
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10,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1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封闭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鼎利A份额和鼎利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中欧鼎利份额开放申购、赎回,鼎利A份额和鼎利B份额继续上市交易但不可单独申购、赎回。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中欧鼎利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配对转换的中欧鼎利份额或上市交易买入、配对转换的鼎利A份额与鼎利B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根据《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自2011年9月15日起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通过场内、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1年9月15日起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中欧鼎利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托管。在场内持有鼎利A份额和鼎利B份额的持有人应将相应份额“合并转换”为中欧鼎利份额后,方可将中欧鼎利份额转托管至场外。通过场外认购取得中欧鼎利份额的持有人拟持有鼎利A份额和鼎利B份额的,需先将中欧鼎利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后,方可“分拆转换”为鼎利A份额和鼎利B份额,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后,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自动适用于在场内、场外申购的中欧鼎利份额。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中欧基金网站(www.lc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姜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