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20221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6月21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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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 |
赎回起始日 | 2011年9月19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 |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不是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则不予开放。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本基金的保本期内,一般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特殊情况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担保人协商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可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注:-
3.2.2 后端收费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 2.0% |
1.5年≤N | 1.0% |
N≥3年 | 0 |
注:1年为365天,1.5年为547天。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5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成交情况。
2、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邮储银行、
浦发银行、
中信银行、广发银行、中国
民生银行、中国
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
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平安银行、烟台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江苏银行、东莞银行、青岛银行、
宁波银行、
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汉口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温州银行、重庆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渤海银行、
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
兴业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齐鲁证券、
海通证券、中信建投、
广发证券、长城证券、
招商证券、
中信证券、申银万国、
光大证券、中投证券、
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安信证券、中信万通、中银国际、信达证券、民生证券、东方证券、华融证券、
长江证券、
东北证券、上海证券、江海证券、国联证券、东莞证券、渤海证券、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华安证券、浙商证券、华宝证券、
山西证券、第一创业、华福证券、中山证券、中原证券、
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德邦证券、中航证券、
国元证券、国盛证券、中金公司、大同证券、
方正证券、财通证券、西部证券、新时代证券、瑞银证券、金元证券、万联证券、
国金证券、财富证券、恒泰证券、华龙证券、华鑫证券、日信证券、中天证券、天相投顾。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9月1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