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版)
3、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参考金融工程团队的建议和市场销售团队适时提供的申购赎回预测,构建具体的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经履行批准程序后实施。每位基金经理可配备若干名基金经理助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理协助其开展工作。
4、本基金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将指令下达给交易团队,由交易团队交易主管分配给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的执行。交易团队同时承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金融工程团队和监察稽核团队组成,金融工程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监察稽核团队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投资风险管理团队提供的报告及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6、基金经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以及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三)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人提供短期现金管理工具,最主要的投资策略是,通过优化以久期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和品种选择,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基金资产的收益。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
战略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资金供需、利率期限结构等因素的研究和分析,预测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从而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品种配置。
战术资产配置:主要包括对交易市场、投资品种、投资时机、套利的选择与操作,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努力实现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即(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本基金管理人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提前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都低于债券基金、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第2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情况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违规超过18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投资决策,所投资品种无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的情形,没有需要特别说明和补充的内容。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表:
重要说明:本基金采取的收益分配方式是采用1.00元固定单位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以份额形式按月结转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使基金账面单位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8月17日。本基金在3个月的初始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至(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活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
2、基金认购费
本基金免收认购费
3、基金申购费
本基金免收申购费
4、基金赎回费
本基金免收赎回费
5、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6月17日发布《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之间转换业务费用计算方法的公告》,自2011年6月22日起,对本基金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下文简称“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之间的转换业务费用计算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1)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转出至本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注: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转换至本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2)本基金转出至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份额的待支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注:本基金转换至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的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金额对应的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申购费率。
(3)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6、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率,调整后的费率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1年4月2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1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45,042,765.59
58.42
其中:债券
45,042,765.59
58.42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000,135.00
36.3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66,847.75
3.46
4
其他资产
1,389,523.30
1.80
5
合计
77,099,271.64
100.00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8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项 目
天 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4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4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0.2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2.9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26.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34
-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5,042,765.59
59.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5,042,765.59
59.1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其他
-
-
7
合计
-
-
8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080306
08进出06
250,000
25,073,781.92
32.90
2
100231
10国开31
200,000
19,968,983.67
26.20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项 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
在0.25%(含)-0.5%间的次数
3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30%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
的简单平均值
0.07%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380,523.30
4
应收申购款
9,0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389,523.30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收益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年8月17日至2006年12月31日
0.7086%
0.0011%
0.7555%
0.0001%
-0.0469%
0.0010%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4.1213%
0.0112%
2.7850%
0.0019%
1.3363%
0.0093%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3.0089%
0.0164%
3.7725%
0.0012%
-0.7636%
0.0152%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8123%
0.0086%
2.2500%
0.0000%
-0.4377%
0.0086%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1076%
0.0092%
2.3041%
0.0003%
-0.1965%
0.0089%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1.2495%
0.0055%
1.5199%
0.0005%
-0.2704%
0.005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1年6月30日
13.6919%
0.0110%
13.3870%
0.0019%
0.3049%
0.0091%
序号
修改部分
说明
1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表述
2
四、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内容,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资料
3
五、相关服务机构
根据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机构的信息
4
十、基金转换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有关基金转换费用的内容
5
十一、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即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十二、基金的业绩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即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姜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