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基金频道-提供基金净值和行情资讯的基金门户 > 投资攻略 > 基金公告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1年10月11日03:43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262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9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1年10月13日
赎回起始日2011年10月13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台湾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日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任一销售网点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销售网点公告为准)。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已在任一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1.60%
100万≤M1.00%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赎回费率
1年以内0.5%
1年以上(含)-2年0.25%
2年以上(含)0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深圳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1年10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1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8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王旻洁)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