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余额转投货币基金”
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对现金管理的需求,自2011年10月12日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数据”)合作,在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开通“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
一、业务简介
“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系指在获得投资人授权(通过电子方式签约)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每个交易日的指定时间,使用投资人“天天盈”基金投资资金结算中间账户的可用余额(以汇付数据提供数据为准)全额为投资人申购华安现金富利货币的一种程式化基金交易业务。
二、适用基金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简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三、适用投资人
“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仅适用于已经使用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进行交易并且已经开通“天天盈”资金结算方式的投资人。
四、业务办理
投资人须登录天天盈网站(www.ttyfund.com)按相关操作指引自助办理“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
五、业务规则
1、 名词解释:
2、 “天天盈”账户:投资人在汇付数据开立的,专门用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资金结算的中间账户。
3、
4、 可用余额:用于“余额转投货币基金”基金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天天盈”账户余额(以汇付数据提供数据为准);
5、 投资人通过天天盈网站(www.ttyfund.com)自助开通“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授权(电子方式签约)本公司使用其“天天盈”账户的可用余额全额为其生成申购华安现金富利货币的委托;
6、 本公司根据与投资人签订的电子协议,将于每个交易日上午7:00至9:00使用投资人“天天盈”账户的可用余额全额为投资人生成申购华安现金富利货币的委托,同时完成扣款操作;
7、 “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如投资人“天天盈”账户的可用余额小于100元,则本公司不为投资人生成委托;
8、 上述委托生成后,投资人可在委托生成的当日15:00之前对该委托进行撤销操作。撤销成功后,委托相关的申购资金将退还至投资人的“天天盈”账户;
9、 投资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对成功申购的“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赎回转认购操作。
六、交易费用
“余额转投货币基金”电子交易业务所涉及的交易费率/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等)与本公司已开通的基金电子交易相关业务,以及所对应的资金结算方式保持一致。
七、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tty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3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九、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0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4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1年10月11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10月11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1年10月13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1年10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1年10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1年10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1年10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1年10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