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1年9月28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南岭民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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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96)进行估值。
2011年10月20日"南岭民爆"复牌,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认为"南岭民爆"当日的收盘价已能反映其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决定从2011年10月20日起对旗下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王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