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今日在深圳举办,论坛主题为“突破——基金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搜狐基金作为支持媒体全程直播了本次会议。以下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在会上的发言:
今天我讲的第二个方面的问题,也是重点要谈谈证券投资基金如何发
挥真正合格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作用的问题,这是我们全行业的必胜之本。只有发挥这个作用,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任,把握住刚才我提到的那些机会,从而推动基金行业自身的发展。
刚才育军总经理做了精彩的演讲,我有些观点跟他的观点是比较相似的,根据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的统计,去年底,基金持有深圳市场的流通市值占比大概是16%,远远高于券商、保险、社保等其他机构投资者,在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下,充分发挥基金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功能,对于我们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基金通过交易和治理行为的信息传递,有利于减轻上市公司和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引导形成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
在目前,我们的基金基本上承担了一点交易者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个人投资者一样,在二级市场博取价差的收益。作为资本市场买方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从而实现向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
具体的说,就是要加大投研资源的投入,努力提高业绩,回报投资者。
基金要深度挖掘投资标的,刚才育军也提到了,综合考量公司的分红能力和长期成长性,强化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识别,避免仅仅在二级市场上博差价的投机行为。
另外,还可以推出一些特殊的基金。比如说社会责任基金、环保基金,引导基金投向可持续发展的行业。
第二,基金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分层、分类,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真正实现向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
一方面,针对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投资者提供合适的产品。比如说,为养老金和大部分储蓄客户提供低风险长期回报的产品。为高净值客户和风险偏好的客户提供杠杆性的产品,为满足投资者的交易策略和资产配置的需求,推出各种交易型和工具型基金产品。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现有基金销售适当性管理服务,开展投顾服务,帮助投资者选择与自己风险收益偏好相匹配的基金产品。通过投资者教育活动,在法律文件、宣传材料当中,突出基金产品特征,充分揭示风险,逐渐形成买者自负的市场氛围。
三是基金公司应理性参与新股发行询价,提升新股定价能力,促进IPO的合理定价。
目前基金参与新股发行的程度有所上升。据统计,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询价对象的占比是34%,而对应的有资格参与询价的基金数占比只有22%。但是基金公司在网下询价阶段,报价存在着定价不合理或高估现象。深交所内部研究报告分析表明,基金公司询价对象报价只有26%的比例,在承销商的估值区间内高于或者低于主承销商估值区间的比例,分别为41%和31%。
在每单IPO报价最高的前十家询价对象中,基金公司在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发行中的占比分别达到25%和32%。创业板报价最高的十家机构,频次统计排名中有三家是基金公司。因此,基金公司在一级市场中要强化估值分析和询价报价的内部决策程序,自觉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严于自律,理性报价,不能盲目跟风搭便车,更不能因为委托代理问题而出现人情报价,或哄抬发行价格的行为。
四是基金公司应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在海外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随着持股规模的增加,用脚投票的成本要高于用手投票。20世纪80年代开始,采取积极措施参与公司治理。比如说2003年11月份成立的守门人基金,专门投资那些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关系不恰的中小型公司股票,采取投反对票,甚至股东诉讼等手段来加强公司治理。
我国监管机构早在2002年就大力提倡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都有相关的规定。在股改的实践中,基金公司作为流通股股东的代表,在与非流通股的股改对价形成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基金公司主要是参与公司再融资、并购等重大事项的投票。
例如2008年的中国平安再融资议案,东航引进新加坡航空的议案,基金公司代表基金持有人积极参与议案的投票。2004年8月,大成基金起诉ST银广厦,成为全国首例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诉讼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但这些案例都不具有普遍性。总体来看,基金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还缺乏主动性,而且方式相对单一。
为此,基金应该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相关制度。基金应对不合格要求的上市公司主动提出股东提案或者建议,并丰富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包括代理投票、股东建议、机构投资者联合行动、股东诉讼等,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