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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万和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年01月04日00:24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2年1月5日起,增加万和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7.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3303)

  8.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302)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万和证券将在其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万和证券的规定。投资者可与万和证券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万和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 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万和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万和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 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站:www. vanho.cn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2.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万和证券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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