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
基金主代码
163818
基金运作方式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2年1月6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1月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2年1月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2年1月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1月6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发售公告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公告。投资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受理时间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申请、赎回申请,视为在下次受理基金申购、赎回时间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赎回价格为下次受理基金申购时间、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以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本基金或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0.6%
M≥500万
1000元每笔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若由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则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份额的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则这部分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转换日的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和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0元和1.1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转债增强A基金和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5%和1.2%,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200
D=0.1%
E=1.100
G=0
H=1.2%-0.5%=0.7%
A=[B×C×(1-D)/(1+H)+G]/E
=[1,000,000.00×1.2000×(1-0.1%)/(1+0.7%)+0]/1.100=1,082,242.48份
F= B×C×D =1,000,000.00×1.2000×0.1%=1,2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200×(1-0.1%)/(1+0.7%)]×0.7%=8,333.27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9,533.27元转换费(含1,200.00元赎回费和8,333.27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1,082,242.48份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规定进行。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12年1月6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已发行和管理的中银中国混合基金(163801)、中银货币基金(163802)、中银增长股票基金(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基金(163804)、中银策略股票基金(163805)、中银增利债券基金(163806)、中银优选混合基金(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基金(163808)、中银蓝筹混合基金(163809)、中银价值混合基金(163810)、中银双利债券基金(163811/163812)、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基金(163816/163817)之间的相互转换。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及
中国银行、招商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民生银行和
华夏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2办理时间
自2012年1月6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及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华夏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元(含200元),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6.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代销网点。
6.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6.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王佺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国(代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http://www.hxb.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http://www.gtja.com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客服电话: 400-8866-338
公司网址: http://www.pa18.com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1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 罗春蓉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 http:// www.cicc.com.cn
1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客服电话: 61195566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bocichina.com
1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
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客户投诉电话: 021-3892990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66
联系人: 潘鸿
公司网址: http://www.txsec.com
20)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翟璟
客服电话: 028-86711410
网址: www.tfzq.com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联系人: 王霖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 黄健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 田薇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客服电话: 0591-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2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
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 丁韶燕
客服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客服电话: 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 www.cs.ecitic.com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3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 818 8118
网址:www.guodu.com
3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086-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1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
网上直销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业务
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月6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通旗下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18)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转换等业务,并对部分交易实行优惠费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1、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招商银行、
浦发银行、
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2年1月6日起即可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2、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2年1月6日起即可办理进行本基金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二、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期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含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三、定期定额申购操作说明
使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投资者,请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就具体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约定以下事项:拟定投基金名称、选择扣款日期、每期扣款金额、计划开始时间、计划终止日期等。
本公司按照投资者定期定额计划约定向投资者指定银行卡账户的资金支付结算渠道发出扣款指令,并在每月指定日期(如指定日期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交易日)将约定交易金额申购投资者约定的基金。
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办理该业务,请务必仔细阅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
四、交易费率优惠
1、根据支付银行卡的不同,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原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银行卡种
申购费率优惠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中国银行卡
4折
暂不支持
工商银行卡
4折
4折
建设银行卡
8折
暂不支持
农业银行卡
7折
4折
招商银行卡
8折
8折
浦发银行卡
4折
暂不支持
兴业银行卡
4折
4折
中信银行卡
4折
暂不支持
光大银行卡
4折
4折
平安银行卡
4折
4折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将中银增利(基金代码:163806)、中银双利B(基金代码:163812)或中银转债B(基金代码:163817)转换入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根据不同卡种按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优惠申购费率实行不同的优惠,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转换入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申购补差费率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将中银货币(基金代码:163802)转换入本基金,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转换入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申购补差费率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五、注意事项: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具体网上直销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六、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兴业银行
网站: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7、浦发银行
网站:http://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8、中信银行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9、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10、银联在线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七、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银中小盘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银行等销售机构
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部分销售机构
开展的电子银行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等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旗下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年1月6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电子银行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相关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相关业务开通事宜及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1、定投业务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销售机构
业务开通时间
定投起点金额
定投费率优惠期间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方案
中国银行
2012年1月6日
200元
2012年1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建设银行
2012年1月6日
200元
2012年1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交通银行
2012年1月6日
100元
2012年1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交通银行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华夏银行
2012年1月6日
100元
2012年1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华夏银行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招商银行
2012年1月6日
300元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中信银行
2012年1月6日
200元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民生银行
2012年1月6日
200元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2、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销售机构
费率优惠期间
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方案
中国银行
2012年1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银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工商银行
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电子银行(包括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交通银行
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6月29日止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中信银行
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移动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7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华夏银行
2012年1月6日起,结束时间以华夏银行公告为准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售机构
网址
客服电话
中国银行
www.boc.cn
95566
工商银行
www.icbc.com.cn
95588
建设银行
www.ccb.com
95533
交通银行
www.bankcomm.com
95559
招商银行
www.cmbchina.com
95555
中信银行
bank.ecitic.com
95558
民生银行
www.cmbc.com.cn
95568
华夏银行
www.hxb.com.cn
95577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五、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上述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