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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2年01月16日00:58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可转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3105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 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2年1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1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注: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2年1月18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外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1,000元人民币。

  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5%。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1,000,000.00,-

  0.8%

  <5,000,000.00,>=1,000,000.00

  0.5%

  <10,000,000.00,>=5,000,000.00

  0.3%

  -,>=10,000,000.00

  1000元/笔

  注: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计算方式。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列: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年

  0.1%

  <2,>=1年

  0.05%

  -,>=2年

  0

  注: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楼(200021)

  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传真:+86-21 63353816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股份责任有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1年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3、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为准。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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