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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年01月19日00:58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接B17版)

  场内(交易所)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场内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截位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选择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00×0.6%=60元

  认购金额=10,000×1.00+60=10,060元

  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5.50/1.00=5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5=10,005份

  即:投资人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认购金额10,060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5份,其余0.50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财产,最后该投资人实得认购份额为10,005份。

  (四)场内(交易所)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 投资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 投资者认购前,需按深交所会员单位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款;

  3)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 在T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应在T+2 日到会员单位查询交易情况。

  三 场外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提示

  1.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应使用中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该账户的可不再办理开户。

  2.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办理时,请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3.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原则上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销售代理人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5.已通过直销网点或销售代理人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拟通过其他销售代理人或直销网点申报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代理人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6.对于通过中登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方便日后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

  管,建议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认购、申购或赎回开放式基金也使用该配发账户。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开户和认购办理时间: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3月6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申请开户时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

  预留印鉴;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预留银行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开户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填妥的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

  预留印鉴;

  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预留银行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2)申请认购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投资者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下述任意一直销专户:

  (1)账户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559592137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2)账户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907290133136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3)账户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42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4.注意事项

  本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16: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户,否则视同认购无效;

  如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认购手续的,视同认购无效;

  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中银基金e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网上直销平台24 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发售期间基金交易日16:00 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网上直销平台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 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6:00 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可通过中银基金网站 http://www.bocim.com 点击网上交易进行开户和认购程序,具体网上直销开户及认购程序可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四)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

  1、开户和认购办理时间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3月6日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户时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机构投资者

  1、机构认购开户及认购时间: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3月6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五)通过中信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以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c. 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d. 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个人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a.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 对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机构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七)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的认购申请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的交易申请处理(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 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的认购申请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的交易申请处理(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d.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 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 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银基通)”-“开放式基金”链接进入,选择“基金账户-基金开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 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 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机构投资者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基金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九)通过民生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a.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b.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民生借记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c.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1)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a. 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b.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c.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 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a. 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b. 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基金账户: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c. 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a.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b.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c.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d.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十)券商代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程序

  1.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在代销网点公开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3月6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代销券商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填妥的《资金存款凭条》并存入相应资金。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经办人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资金账户卡。

  5.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资金账户卡。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 场内认购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 股账户和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场内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在场内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场内销售机构各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五 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 基金的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封闭期后的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封闭期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七 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 谭炯

  执行总裁:陈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1987年4月7日

  电话:010-65556812

  传真: 65550832

  (三)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 谭炯

  执行总裁: 陈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 95555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http://www.gtja.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 http://www.ebscn.com

  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 罗春蓉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 http:// www.cicc.com.cn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客服电话: 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 www.cs.ecitic.com

  1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网址:www.guodu.com

  1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51-96518

  网址: http://www.huaans.com.cn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 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 高夫

  客服电话: 021-962505

  公司网址: www.sw2000.com.cn

  1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联系人: 王霖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1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服电话: 0431-85096710

  联系人: 潘锴

  公司网址: www.nes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深交所网站。

  (五)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金颖

  电话: (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 朱立元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汪棣

  经办会计师: 汪棣 金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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