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0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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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A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②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12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基金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的债券资产投资于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且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其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季度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因素。首先物价从高位回落,市场对通胀的担心开始消退。其次,政府的宏观调控在4季度出现了局部放松的信号,具体表现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最后,市场的流动性在4季度得到了明显的缓解,流动性不再对市场形成利空。4季度的债券市场从底部开始回升,其中国债表现优于信用债,10年期国债从最高3.86%回落至3.43%。虽然信用债收益也跟随国债下行,但下行幅度要低于国债。
我们4季度的投资跟随市场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变化,及时调整了组合结构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我们一方面继续将组合的浮息债向固息债转换,拉长了组合久期,另一方面,我们逐步将组合信用债向中长期国债转换,通过这样调整来增强组合利率弹性。此外,为了规避信用风险,我们适度降低了组合信用债仓位。经过这种调整,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住了4季度市场的反弹,但我们对国债的建仓力度不够,使得我们在4季度的反弹中的表现相对不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A级为0.42%、C级为0.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79%。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3只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
工行转债 (113002)处于转股期,转股期为2011-03-01至2016-08-31;石化转债(110015)处于转股期,转股期为2011-08-24至2017-02-23。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7.1.1 本基金设立等相关批准文件
7.1.2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1.3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1.4 法律意见书
7.1.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1.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1.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7.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
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基金简称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交易代码
2000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1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9,506,028.7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控制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债券市场、债券品种、股票市场、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控制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择机利用债券回购交易放大组合债券资产杠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增强基金整体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中低风险、中低收益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A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00013
200113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03,033,501.73份
256,472,527.03份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1年10月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A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781,555.17
-1,774,817.86
2.本期利润
1,848,822.46
1,132,636.4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8
0.004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0,894,768.64
245,495,986.6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0
0.957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过去三个月
0.42%
0.21%
3.79%
0.11%
-3.37%
0.10%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过去三个月
0.31%
0.23%
3.79%
0.11%
-3.48%
0.12%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钟光正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年4月12日
-
2年
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债券投资管理经历。曾就职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总行资金部、
招商银行总行资金交易部。2009年11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和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3,125,606.45
6.11
其中:股票
33,125,606.45
6.11
2
固定收益投资
474,602,425.20
87.49
其中:债券
474,602,425.20
87.4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1.8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96,696.55
1.73
6
其他资产
15,368,092.22
2.83
7
合计
542,492,820.42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4,440,000.00
2.69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4,440,000.00
2.69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5,358,000.00
2.86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3,327,606.45
0.62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33,125,606.45
6.18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620
瑞和股份 700,000
15,358,000.00
2.86
2
002648
卫星石化 400,000
14,440,000.00
2.69
3
601555
东吴证券 506,485
3,327,606.45
0.62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7,786,022.00
14.5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72,864,020.00
69.5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23,952,383.20
4.47
8
其他
-
-
9
合计
474,602,425.20
88.48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888
10华靖债
610,000
53,978,900.00
10.06
2
1180030
11临汾投建债
500,000
49,125,000.00
9.16
3
1180106
11准国资债
500,000
49,015,000.00
9.14
4
1080137
10句容福地债
500,000
46,715,000.00
8.71
5
1180098
11江阴开投债
400,000
39,016,000.00
7.27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50,357.2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116,844.20
5
应收申购款
890.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368,092.22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10,646,000.00
1.98
2
110015
石化转债
8,040,800.00
1.5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648
卫星石化
14,440,000.00
2.69
网下申购新股
2
601555
东吴证券
3,327,606.45
0.62
网下申购新股
项目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A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5,286,462.33
281,072,124.3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031,693.90
525,087.67
减: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3,284,654.50
25,124,685.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033,501.73
256,472,527.03
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