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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厦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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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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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吴冠雄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朱小辉、陈华
联系人: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地、周刚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上精选能保持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且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作为投资对象。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深入基本面研究为主导进行投资,以“自下而上”精选价值被低估、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优势企业为主,结合“自上而下”精选最优行业,动态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构建投资组合。
通过调整行业配置偏离度与个股的深入研究来控制风险,寻求超越基准的回报及长期可持续的资产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并保持股票仓位的相对稳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资产占0-3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将持续考察满足本基金选股标准的股票的数量、市场容量、整体预期收益率以及风险程度、以及其他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情况,当满足条件的股票数量减少、预期收益难以弥补所承受的风险以及股票资产的预期收益率低于固定收益等其他资产收益率时,本基金将降低股票的投资比重,股票比重最低可调整到60%;相反,本基金将调高股票的投资比重,最高可达95%。
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方法精选能保持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成长、且股票估值水平偏低的股票进行投资。并结合自上而下的行业优化配置,寻找优势企业与景气行业的最佳结合。
1)个股精选
本基金从定性及定量两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筛选,并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估值模型,精选出具备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能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优势企业进行重点投资。
A.定性分析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企业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能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发挥。
●财务透明、清晰,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较好,良好的历史盈利记录
●较好的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在经营许可、规模、资源、技术、品牌、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
●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企业的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品/服务提供方面具有成本优势,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等;此外,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B.定量分析@本基金在选择个股时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负债水平等各个方面进行量化筛选。本基金采用的量化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净利率、新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成长能力指标:主要包括长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长期利润增长率。
●运营能力指标:主要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
●负债水平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在其它条件相同或类似时,本基金优选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指标较高而负债水平较低或合理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对象。
C.估值
根据企业业绩的长期增长趋势以及同类企业的平均估值水平,应用本基金管理人设计的估值模型,选择价值被市场显著低估的企业进行投资。采用的估值模型包括资产重置价格、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经济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现金流贴现法(DCF),比较分析方法包括横向比较及纵向比较。
本基金通过扎实的基本面研究,对所投资企业基本面、影响其业绩的不确定因素保持深入及全面的了解,确保所选择的企业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或阶段性高速增长能力。研究员将对精选出的股票进行持续跟踪,当发现股票的基本面及定价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不再满足相关选择标准时,基金经理应在合理时间内将该股票从投资组合中剔除。
2)行业精选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精选股票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对比,确定各股票的投资价值的排名,从中选择投资价值最高的股票拟定投资方案,投资价值越高的股票,投资比重越高。
在此基础上,结合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及基金经理对各主要行业基本面及未来走势的分析判断进行业的优化配置,动态寻找行业与个股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优势个股与景气行业的精选投资。在进行行业优化配置时主要考察分析的因素包括:
●宏观经济景气状况及所处阶段
分析判断目前经济增长的构成、来源、景气状况,寻找在当前增长模式下增长空间和弹性最大的行业;寻找经济转型中受益程度最高的行业;
●相关金融货币政策变化情况;
根据不同阶段的利率、汇率、财政、货币政策,寻找阶段最优行业;
●产业政策及发展环境的变化;
根据国家不同阶段对不同产业的政策和环境,寻找受扶持、受鼓励、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的行业,获取这一行业高速发展的机会;
●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及其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变化;
动态分析行业发展周期、与上下游关系与谈判地位,寻找产业链中由弱转强或优势扩大的行业。
3)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在初步拟定投资方案后,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行业集中度风险及股票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经调整后确定最终投资方案。
3.其它投资策略
除股票资产外,本基金的投资对象还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和、可转债、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部分货币市场工具及债券的主要目的是在投资上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和运作空间,以更好控制风险、及时把握重大的投资机会。当股票市场风险显著增大时,本基金将降低股票投资的仓位,增加对货币市场工具和债券的投资,在保证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一定收益。除此之外,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可转债,积极把握低风险下的获利机会。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个股精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可以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随着我国权证市场的发展,在以后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将投资除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之外的其他类型的权证,以实现投资目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约为80%,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主动型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2年1月10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075,682,553.25 | 84.66 |
| 其中:股票 | 5,075,682,553.25 | 84.66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99,100,648.65 | 4.99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16,093,897.47 | 10.2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4,567,121.41 | 0.08 |
7 | 合计 | 5,995,444,220.78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7,673,257.18 | 1.13 |
B | 采掘业 | 293,237,755.04 | 4.92 |
C | 制造业 | 1,776,693,476.90 | 29.78 |
C0 | 食品、饮料 | 269,744,803.95 | 4.52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40,338,240.72 | 0.68 |
C2 | 木材、家具 | 1,862,800.00 | 0.03 |
C3 | 造纸、印刷 | 60,400.00 | 0.00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92,551,925.60 | 3.23 |
C5 | 电子 | 109,043,319.52 | 1.83 |
C6 | 金属、非金属 | 513,139,058.14 | 8.6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504,414,699.09 | 8.45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45,538,229.88 | 2.44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74,545,168.84 | 2.93 |
E | 建筑业 | 193,939,956.25 | 3.2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19,281,456.38 | 2.00 |
G | 信息技术业 | 314,085,792.90 | 5.26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32,409,148.52 | 3.90 |
I | 金融、保险业 | 821,210,410.37 | 13.76 |
J | 房地产业 | 997,120,868.78 | 16.71 |
K | 社会服务业 | 26,675,830.00 | 0.45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6,689,791.13 | 0.61 |
M | 综合类 | 22,119,640.96 | 0.37 |
| 合计 | 5,075,682,553.25 | 85.07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063 | 中兴通讯 | 11,009,840 | 208,085,976.00 | 3.49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5,609,786 | 172,644,233.16 | 2.89 |
3 | 600015 | 华夏银行 | 16,500,611 | 166,821,177.21 | 2.80 |
4 | 000001 | 深发展A | 10,000,000 | 160,400,000.00 | 2.69 |
5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8,000,000 | 153,720,000.00 | 2.58 |
6 | 601318 | 中国平安 | 4,500,000 | 151,065,000.00 | 2.53 |
7 | 000024 | 招商地产 | 9,000,635 | 150,670,629.90 | 2.53 |
8 | 000629 | 攀钢钒钛 | 17,003,548 | 136,368,454.96 | 2.29 |
9 | 000046 | 泛海建设 | 36,002,360 | 126,368,283.60 | 2.12 |
10 | 601668 | 中国建筑 | 36,600,820 | 123,710,771.60 | 2.07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818,094.6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07,139.31 |
5 | 应收申购款 | 1,541,887.48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567,121.41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1年9月30日)
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06年12月31日 | 45.88% | 0.96% | 46.15% | 1.11% | -0.27% | -0.15%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43.10% | 2.01% | 129.14% | 1.84% | 13.96% | 0.17%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46.12% | 2.12% | -50.88% | 2.44% | 4.76% | -0.32%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63.50% | 1.67% | 77.54% | 1.64% | -14.04% | 0.03% |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0.20% | 1.34% | -9.37% | 1.26% | 9.57% | 0.08%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5.92% | 1.14% | -1.79% | 0.99% | -4.13% | 0.15%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 -16.90% | 1.16% | -13.43% | 1.01% | -3.47% | 0.15%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1年9月30日 | 160.13% | 1.67% | 82.81% | 1.70% | 77.32% | -0.03%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 元 )(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500万≤M | 0.3% |
100万≤M | 1.2% |
| 1.5%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364 | 0.50%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00% |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ETF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创业板ETF联接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A类/B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1年8月2日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增加了4家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银行、江海证券和华融证券;因
华泰证券已吸收合并华泰联合证券的经纪业务,删除了华泰联合证券;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在“九、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相应更新了“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部分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七)投资决策”的部分内容,补充了本基金2011年第3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