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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图)

2012年01月20日05:36
来源:《证券时报》
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上接C14版)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5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 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6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服电话:4008096096

  联系人:徐雅筠、杨再巧

  网址:www.swsc.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2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3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充分分享中国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中的优质企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宏观经济和政策研究为基础,通过影响证券市场整体运行的内外部因素分析,实施大类资产配置;分析以内需增长为重要推动力的中国经济转型进程中的政策导向与经济结构调整的特点,研究国内消费需求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投资需求的增长规律,结合经济周期与产业变迁路径的分析,实施行业配置;以相关的投资主题和内需增长受益行业为线索,通过公司基本面的考量,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适度进行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但为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保障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实施适度的战略或战术性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在大类资产调整过程中,本基金将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适度运用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暴露。

  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市场利率水平、市场投资价值、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运行内在动量等方面,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投资机会与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宏观经济环境方面,主要是对证券市场基本面产生普遍影响的宏观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研判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政策因素方面,主要是对影响经济结构、金融和证券市场的政策进行前瞻性分析,研究政策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影响。市场利率水平方面,主要分析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及对固定收益证券的影响。资金供求因素方面,主要分析证券市场供求的平衡关系。投资价值方面,主要研究各类证券市场的整体内在价值的变化和估值水平的相对变化。市场运行内在动量方面,主要分析证券市场自身的内在运行惯性与回归(规律),发现驱动证券市场向上或向下的市场因素。

  通过上述因素的综合分析,结合公司研究开发的定量模型工具,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

  此外,本基金还将利用基金管理人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根据市场突发事件、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等所形成的市场波动做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决策是:采取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积极管理策略,深入分析作为中国经济转型重要推动力的内需增长的外部环境条件、政策导向、实现路径与推动作用,发掘与之相关的投资主题,结合行业受益敏感性与投资主题进行行业选择;运用细致的公司基本面分析,结合估值模型,挖掘重点行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以分享国内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转型所带来的行业利润的增长。

  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类是受益于国内消费需求增长的行业,即为消费水平提升中的国内消费者提供消费品和消费服务的行业,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主要包括食品饮料、商业贸易、医药生物、纺织服装、金融服务、房地产、餐饮旅游、家用电器、信息服务等行业。

  另一类是受益于国内城市化建设和国内消费增长驱动的投资需求的行业,即为国内城市化建设、消费增长所需投资提供原材料、设备、建造服务和物流服务的行业,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化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筑建材、电子元器件、信息设备、交运设备、交通运输等行业。

  本基金基于行业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通过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区域及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消费升级、消费文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内需影响因素,研究内需增长的区域特征、梯度演进、实现路径以及在内需增长、技术变迁推动下的行业发展特点,评估各个内需增长受益行业对内需增长的盈利敏感程度,并结合证券市场的投资主题和经济周期中的行业景气轮动特点,比较不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行业配置方案。

  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中的优质企业。

  (2)股票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将剔除最近一期年报中有明确数据显示其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来源于海外的上市公司(除非有充分的研究成果表明其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正在发生由境外到境内的根本性转变),并在行业配置策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精选受益于内需增长的上市公司,并结合风险管理,对股票组合构建进行动态调整。

  公司基本面研究主要包括公司在内需增长背景下的成长性评估和投资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将首先研究基于内需增长背景下产业政策、消费趋势、供应商力量、行业壁垒、商业模式与技术变迁等因素对行业竞争格局演变的影响,然后分析公司战略、资源与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评判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以及业绩驱动因素,最后运用主营业务收入、EBITDA、净利润等的预期增长率指标,结合公司营运指标(如固定资产周转率等)以及经营杠杆指标(如权益乘数等),对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前景进行综合评价。投资价值评估是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考虑,分析公司盈利稳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EV/EBITDA、EV/Sales、P/E、P/B、P/RNAV、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分析师将根据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估值。

  根据公司基本面考量结果,本基金将精选受益于内需增长而具有较好的盈利增长前景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结合行业配置策略,构建股票组合。

  在股票组合构建与调整过程中,本基金将运用风险绩效评估及归因分析方法,控制组合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通过利率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债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策略配置债券资产,力求在保证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

  1)利率预测分析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走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当预期利率下调时,适当加大组合中长久期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组合获取价差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少长久期债券的投资,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以控制利率风险。

  2)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时间、市场情况、市场主体的预期变化而改变。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组合内部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3)债券信用分析

  通过对债券的发行者、流动性、所处行业等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准确评价债券的违约概率,提早预测债券评级的改变,捕捉价格优势或套利机会。

  4)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选择适当品种,获取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

  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争取获得较高的回报。权证投资策略主要为: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并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套期保值实质上是利用股指期货多空双向和杠杆放大的交易功能,改变投资组合的Beta,以达到适度增强收益或控制风险的目的。为此,套期保值策略分为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保值策略是指基于股市将要上涨的预期或建仓要求,需要在未来买入现货股票,为了控制股票买入成本而预先买入股指期货合约的操作;空头套期保值是指卖出期货合约来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控制与回避持有股票的风险的操作。

  基金管理人依据对股市未来趋势的研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目标以及投资组合的构成,决定是否对现有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采用何种套期保值策略。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beta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合。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beta系数的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beta值超过事先设定的beta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理。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作为股票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所以采用股票指数和债券指数加权复合的方法构建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沪深300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A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成份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两者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选取中证综合债券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参考股票投资比例上下限的均值,确定股票指数加权比例为80%;参考债券投资比例上下限的均值,确定债券指数加权比例为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2月26日复核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1年5月27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五粮液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60万元。本基金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五粮液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9月30日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以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6月14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比例。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及证券账户等的开户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1年5月9日公布的《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情况,增加了“六、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6.根据最新数据,增加了“九、基金的业绩”部分。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8.根据最新公告,增加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9.根据最新情况,增加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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