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版)
(三)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回报A、回报B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成各自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者的账户,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场外认购回报A份额和回报B份额
场外认购回报A份额和回报B份额,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在场外认购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回报A份额或回报B份额,假设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且募集期内该笔认购资金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0+50)/1.000 = 100,050.00份
2、场内认购回报B份额
回报B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基金B份额,假设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且募集期内该笔认购资金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1.00=50份
认购总份额=100,000+50=100,050份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中,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回报A及回报B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投资者场外认购回报A或回报B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欲在场外认购回报A或回报B份额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但没有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场外销售机构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对于已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在原办理注册手续的销售机构提交认购申请,则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如在非原办理注册手续的销售机构提交认购申请,则须先持该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回报A;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回报A。
(2)拥有多个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通过注册或配发获得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二)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没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欲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购买基金份额,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直销网点的说明。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通过直销中心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4)指定的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公司网上直销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按照金鹰公司网站相关指南基金操作即可,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名的复印件;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7)印鉴卡一式四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一枚,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私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9)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通过传真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4)填妥的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开户时指定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银行账号:3602041729420234414
开户行号:102581000353
注:划出认购款项的帐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时指定的银行帐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认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帐。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中心清算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5)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6)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开户时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7)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8)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
2)填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TA开户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
2)填妥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业务申请表》;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卡。
(3)提出认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开立相应TA账户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成立时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在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的其他指定代销银行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的,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五)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及其印件;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投资者场内认购回报B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回报B 应使用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 股账户和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回报B场内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回报B 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或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回报B 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回报B 所需提交的资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通过场外或场内认购的认购款项存入本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中,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计算的利息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注册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认购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联系人: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10亿元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回报A的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潘晓毅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文彦娜
电话:010-66421200
客服电话:95580(全国)
网址:www. psbc.com
(2)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3)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全国)
网址:www.bankcomm.com
(4)名称: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219
客服电话:95533(全国)
网址:www.ccb.com
(5)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客服电话:95558(全国)
网址:bank.ecitic.com
(6)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7)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客服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8)名称: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
客服电话:95568(全国)
网址:www.cmbc.com.cn
(9)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17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10)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11)名称: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客服电话:95571(全国)
网址:www.foundersc.com
(1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电话: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0519-88166222(常州地区)、021-52574550(上海地区)、0379-64902266(洛阳地区)
网址:www.longone.com.cn
(13)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4)名称: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5)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罗绍辉
电话:0769-22119351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16)名称: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瞿璟
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027-87618882
网址:www.tfzq.com
(17)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名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19)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
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高悦铭
电话:0451-8233780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1)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286
客服电话:95533(全国)、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2)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0755-83478806
网址:www.cs.ecitic.com
(23)名称: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
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4)名称: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5)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26)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道1619号
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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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avicsec.com
(27)名称: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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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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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61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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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称: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人: 高克南
电话:0755-82545707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29)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电话:0571-87112510
客服电话: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回报B的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回报B场外代销机构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其他与回报A的销售机构相同。
三、回报B的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国泰君安、
广发证券、国信证券、
招商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
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
山西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
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万联证券、
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
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
东北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齐鲁证券、华西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中金公司、
宏源证券、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东海证券、信泰证券、中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
国金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 、西藏证券 、方正证券、联讯证券、银泰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英大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755-25938095
传真:0755-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601-605室
法定代表人:黄添顺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江亚芳、陈进学、徐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邮编:200002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宁、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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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