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42,289,631.44
2.05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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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36,022,700.00
1.74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6,266,931.44
0.30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5,584,000.00
0.27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41,595,143.04
2.01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89,468,774.48
4.33
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555
东吴证券 6,331,072
41,595,143.04
2.01
2
002643
烟台万润 850,000
19,439,500.00
0.94
3
002632
道明光学 760,000
16,583,200.00
0.80
4
601908
京运通 290,674
6,266,931.44
0.30
5
601886
江河幕墙 400,000
5,584,000.00
0.27
4、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0,933,000.00
23.7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0,933,000.00
23.76
4
企业债券
934,108,078.18
45.2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16,621,989.70
25.01
8
其他
-
-
9
合计
1,941,663,067.88
93.98
5、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3,092,420
329,219,033.20
15.94
2
080216
08国开16
2,700,000
286,983,000.00
13.89
3
126018
08
江铜债
2,512,690
209,859,868.80
10.16
4
112015
09泛海债
1,608,650
150,465,077.75
7.28
5
126017
08葛洲债
1,209,070
108,574,486.00
5.26
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74,513.5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035,375.80
5
应收申购款
89,635.8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949,525.14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329,219,033.20
15.94
2
110015
石化转债
63,963,558.90
3.10
3
125731
美丰转债
32,022,755.60
1.55
4
110016
川投转债
27,023,155.20
1.31
5
110011
歌华转债
24,784,257.60
1.20
6
110012
海运转债
10,858,226.40
0.53
(5)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1555
东吴证券
41,595,143.04
2.01
网下申购锁定期
2
002643
烟台万润
19,439,500.00
0.94
网下申购锁定期
3
002632
道明光学
16,583,200.00
0.80
网下申购锁定期
(6)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1年12月31日)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8.12.31
9.67%
0.11%
9.34%
0.10%
0.33%
0.01%
2009.01.01至2009.12.31
4.12%
0.19%
0.27%
0.06%
3.85%
0.13%
2010.01.01至2010.12.31
9.23%
0.20%
2.00%
0.07%
7.23%
0.13%
2011.01.01至2011.12.31
-1.17%
0.23%
3.79%
0.06%
-4.96%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23.28%
0.19%
16.13%
0.08%
7.15%
0.11%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为增加比较基准与基金业绩的可比性,更合理反应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3%,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60日
0.10%
T≥60日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赎回费用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转换,转换业务的具体开办时间和转换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转换公告。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1年8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主要人员情况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原有代销机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报告期内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