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杨磊
上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允许证券类准备金和期货类准备金税前扣除,但并没有包含基金相关风险准备金。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基金业普遍期盼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未来能够实现税前扣除,增加基金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基金行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是从2006年开始提取的,最初的提取比例是基金公司管理费收入的5%,和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相同;2007年下半年出现“上电转债门”风险事件之后,监管层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提高到10%。目前基金公司已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约为150亿元,每年还要提取约24亿元的风险准备金。
业内专家分析,按照25%的所得税比例计算,基金公司每年要为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缴纳约8亿元所得税,对一些基金公司,特别是中型基金公司带来比较大的经营压力。例如,有的中型基金公司有约200亿偏股基金,一年提取约3亿元管理费,对应的风险准备金为3000万元,基金公司扣除给渠道的尾随佣金和各项成本费用之后,那么这些基金公司还要为风险准备金而缴纳约1000万元的所得税。
“基金公司的风险准备金是为公司出现差错、投资失误等相关风险而准备的,是为了行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资金,如果这部分资金能够税前扣除的话,将直接增加基金公司自有资金的实力,有利于国内基金行业的长远发展。”广东一家基金公司高管表示。
以目前中国公募基金业的资产规模来看,3年后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将提取到1%左右的水平,可以不提取风险准备金,因此,从2012年到2014年如果能够实现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将对基金公司有比较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