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业内盛传:“基金公司开展一对多业务的200亿规模限制可能取消。”按照监管层规定,开展一对多业务的基金公司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得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一旦这个限制取消,放开了中小基金公司开展一对多业务的门槛,未来这类产品数量可能激增。”一位中小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其所在公司正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甚至不少还没成立的基金公司也对此表示欢迎。
中小基金公司表示欢迎
“取消200亿资格限制一旦出台,将在业内激起千层浪。”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听到如此表示。
一家小型基金公司管理人员认为,“取消200亿限制,意味着基金业迈向多样化发展。”他表示,目前小基金公司只能做点公募业务,QDII、一对多、企业年金等业务都无法涉及,但实际上,不少拥有资源的中小基金公司实际上已有开展这类业务的实力。部分中小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我们在一对多等业务上的人员配置已经到位了。”
“一旦放开,基金公司将在公募业务和私募业务两方面展开激烈竞争。”目前中小基金公司对这一举措是非常欢迎的,尤其是有银行背景的公司。“是骡子是马,出去溜溜,未来大家真刀真枪在一对多业务上展开公平竞争,这对投资者也是有利的。”一家基金公司管理层如此表示。
不过,有基金公司人士提醒,除去资产管理规模要达到200亿的硬指标外,开展一对多业务的另一条件是基金公司要发行第一只基金成立运作满两年。因此实际上,成立第一只基金较晚的公司最快可以申请资格也是明年下半年的事了。
取消限制尚存争议
一位基金研究员明确表示,“若取消,有其合理性。”他认为,基金公司一对多业务实际是私募业务,为专业机构、有钱人打理资产,而公募业务是面向普通公众的。此前一对多200亿门槛限制的隐含逻辑是:先拿公众的钱“练手”,有了经验之后再替富人理财,这样不太合适。
而银河证券基金研究总监王群航表示反对,资产规模大小是投资人对基金公司投资能力的认可,业绩不好,规模肯定上不去,“本职工作都做不好,还要做一对多兼职,有点说不过去。”一位业内人也认为,基金公司资产规模超过200亿元,不仅是管理层衡量的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
而从海外的经验来看,一般都是开展公募业务的要求要比私募业务更为严格,在公募业务的监管要求更高。以香港为例,目前涉及基金业务的“9号牌照”分为公募、私募两类,进行公募业务的资格要求更高。目前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内4家基金公司,都是先获得私募业务牌照,再申请公募业务牌照。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和海外的监管思路不同,“目前是公募基金公司中开辟私募业务,不进行限制,怕影响到公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