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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费用新规实施 广州公司探索新营销模式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龚小磊
2010年03月15日07:06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3月15日正式实施,中国证券报记者和广州的一些基金渠道人士交流时感到,该规定的影响已经开始体现。新规禁止基金管理人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对新基金的首发打击最大。有些大的基金公司已经开始探索新的营销模式。

  有渠道人士表示,银行渠道的核心在于客户经理,他们直接掌握了优质客户,对客户购买行为产生很大影响。基金行业以往通行的做法是直接给银行的客户经理支付奖励,这块如果取消,仅跟各大银行的总部签订佣金协议,下面客户经理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

  但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还会有基金公司为了拼首发采取变通的方式给银行各种激励,成为业内最担心的问题。也有人认为,新规限制开放式基金销售行为,将给一对多等专户以及各类私募腾出更多的空间,私募已经开始积极和银行接触,以高额的好处费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变相支付,基金公司靠“好处费”的营销模式已经走到尽头,基金公司必须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在品牌和加强服务上下工夫。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广州某大型基金公司已经走在前面,已经在重整销售模式,大力推广品牌上增加了投入。

责任编辑: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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