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难拉基金业绩_超额收益仍看选股
也许只有在2007年~2008年这种极端的市况下,股指期货才可能对基金绩效有明显贡献
有了股指期货以后基金的业绩会更好吗?目前为止还很难说。
本周一,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下称《指引》)征求意见稿,把基金与股指期货又拉近一步。不过从《指引》的内容看,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空间比较有限。加之国内基金经理大多无期货投资经验,不难预料即使股指期货推出,短时间内也难见到基金经理们踊跃参与的景象。
观望为主 兴趣不大
《指引》出台后,有公司立即开展了相关工作。海富通基金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该公司正按照有关指引,开展讨论,积极准备建立股指期货投资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在产品开发上,该公司在产品储备上已经开始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该公司还表示,如果要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对于基金的投资交易系统、估值系统以及风控系统都需要进行一些完善。
另外,以保本基金为主要产品方向的金元比联基金的一位内部人士昨日也表示,公司组建有股指期货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就股指期货出台后的风控和投资策略等事宜与投资、后台等部门协调准备。该小组成立已逾半年。
不过,本报在采访中同样发现,对股指期货缺乏准备的公司在业内也并不鲜见。多位基金经理对本报表示其所在的公司还未就股指期货的相关事宜组织过深入讨论,有些基金经理甚至还没仔细看过《指引》。
“开始肯定是先观望,不会在股指期货一推出后就大展拳脚。”一位基金经理昨日在电话中这样表示。虽然他的同事中也有人近期在参与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但该基金经理认为股指期货只是对基金投资工具的补充而非“有力武器”。
另外,对期货投资的不熟悉也是打击基金经理积极性的一大因素。“对股指期货我还需要观察和磨合。”一位基金经理如此坦言,不过他同时表示,相信他的同行“也都不是熟手”。毕竟,股指期货与权证、股票的投资有较大差异。
还有一位基金经理告诉本报,“我现在对股指期货的概念就是,这东西能赚钱,但赔钱的概率更高。”
一位券商基金研究员告诉本报,根据他的了解,基金公司对股指期货参与热情普遍不高。“毕竟这还是要靠选择方向来赚钱,”该研究员表示,“如果具备这一能力,不需要股指期货基金也可以赚钱。”
提振业绩?影响有限
股指期货正式推出后对基金业绩影响几何?主流意见认为这种影响可能甚为有限。
在昨日的采访中,一位对股指期货的推出表现出浓厚兴趣的基金经理说,他认为《指引》的尺度掌握得较为合理,很好地控制了风险。假如他在仓位75%的时候看空市场,可以通过卖空基金净值20%的股指期货合约来把实际仓位降至55%,这为基金的操作策略提供了很大的空间,这对规模较大的基金以及持有大量流动性较差的中小盘股的基金而言可谓福音。
“股指期货降低了基金的交易成本,有效地提高了市场的定价效率,使得基金经理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对个股的选择上。”该基金经理如是说。
至于对基金业绩的实际影响,该基金经理认为,股指期货仅是基金风险管理的工具,它可以被视为基金进行仓位管理的替代工具,未来基金的超额收益仍将主要源自选股。也许只有在2007年、2008年这种极端的市况下,股指期货才可能对基金绩效有明显贡献。
另一位基金经理同样不认为股指期货会对基金业绩形成大的提振。“基金被规定只能利用它进行套保,它的作用主要是平缓市场波动,在调仓时可能可以用用,但恐怕功夫还是在于选股。”该基金经理对本报表示。
难有大面积使用
尽管海外共同基金一直有股指期货作为对冲工具,但根据晨星在2006年3月31日的考察,美国市场中3年共同基金业绩排名前十位的大中小盘基金中,大盘基金参与度(基金数量)为53%,投资比例不超过5%;中盘基金参与度为60%,投资比例不超过2%;小盘基金参与度为23%,投资比例不超过1%。
同样,根据好买基金提供的数据,中国台湾市场共同基金从2000年开始参与股指期货,但市场占有率不超过0.6%,对市场影响微乎其微。截至2005年底,台湾的286只共同基金中有109只参与了股指期货,参与比例为38%左右,共同基金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机操作的头寸价值总额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5%,平均水平为5%,仓位都很低。
“在境外,现货交易是基金经理的常规武器,而股指期货是基金经理的核武器。”一位有着境外从业经历的公募基金经理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这样表示。
他还告诉本报,在他长达数年的美国基金管理生涯中,他仅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看到过他的一位同事利用股指期货卖空了一次指数。“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你在什么时候才敢借钱买股票,或者借股票沽空?只有在市场极度疯狂或投资者超级自信的时候才会想到用杠杆。”该基金经理说,“股指期货不是那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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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要求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主,另外规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保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则不得投资。
《指引》还规定,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持有的卖出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为防止基金利用期货投资的杠杆特性增大投资风险,《指引》将基金的总投资头寸,即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总和,普通开放式基金限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95%之内,ETF基金、指数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控制在100%之内。